1、用药前必须明确咳嗽、咳痰的原因,以免因掩盖症状而延误诊断。
2、持续用药不得超过14天。如服用5日仍不见症状缓解或消失,应请医生诊治。
3、过敏性体质者慎用。如用药期间出现过敏反应请立即停用并请医生诊治。
4、吸烟、患有哮喘、慢性肺部疾病、肺气肿或痰量多、粘稠者,应在医生指导下谨慎用药。
5、慢性胃肠炎、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病人慎用。
6、抑郁症、精神障碍、衰弱者慎用。
7、肝功能不良者慎用。
8、心衰病人应慎用。
9、虽常用剂量无镇静作用,但从事驾驶、高空作业、机械操作、精细工种者仍应慎用。
10、愈创木酚甘油醚会增加肾尿酸清除率,降低血尿酸水平,增加尿5-羟吲哚乙酸含量;
对香草杏仁酸试验(VMA试验)有影响,因而对于需作此类试验者,须停用本品48小时以上。
11、请置于儿童无法拿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