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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克林霉素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316
生产企业:
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
(还有18个药企生产)
适应症:
盐酸克林霉素片、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 更多»

                      

                      

您的位置: 药品库> 盐酸克林霉素
盐酸克林霉素的注意事项

盐酸克林霉素片、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1、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克林霉素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5、用药期间须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须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6、处理克林霉素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单独停药可望有效,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如经上述处理,病情无明显好转时,则应给甲硝唑口服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口服,成人一日0.5-2.0g,分3-4次服用。

7、肾功能减退患者(除重度减退者外),本品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和(或)肝功能减退,采用本品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8、本品偶可引起对本品不敏感的微生物过度增生,特别是真菌,所以应用时需注意二重感染的发生。

9、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10、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11、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对胎儿无影响,但在人类孕妇中应用尚缺乏经验,故在孕妇中仍应慎用。本品可分泌至母乳中,哺乳期妇女确实需要用药则须暂停哺乳。

13、儿童用药:小于1个月的小儿不宜应用。

14、老年用药:本品的临床研究没有足够的老年人资料,故不能确定老年人对此药的反应是否与年轻人有异。对于肝功能、肾功能正常的年轻和年老的志愿者,口服或静脉给予克林霉素,药动学方面未显示出具有临床意义的显著差异。有报道在老年人中腹泻和抗生素相关结肠炎更常见且更严重。因此对有腹泻的老年病人应加以严密的监护。

15、药物过量:本品无特异性拮抗药、药物过量时主要是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

盐酸克林霉素阴道泡腾片:

1、月经后有可能复发,可于第二次月经后再用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2、正在患痢疾或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3、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者慎用。

4、不可口服。如意外进入眼中,立即用大量的水清洗眼部。

5、治疗期间不宜进行房事或使用其他阴道用品。

6、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伪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尚无充分资料显示孕妇使用本品是否安全,确需用药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口服给药,克林霉素可分泌至乳汁中。尚不清楚阴道给药是否会分泌至乳汁中,因此哺乳期妇女需慎用。确需用药须暂停授乳。

8、儿童用药:尚无儿童使用本品的有效性及安全性资料。

9、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有效性及安全性资料。

10、药物过量:过量的本品通过阴道给药将有足够的药物被吸收,会产生全身影响。

盐酸克林霉素凝胶:

1、请勿将本品用于其他细菌引起的皮肤感染。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粘膜,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

3、勿用于破损皮肤。

4、12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本品时,禁止同时使用其它全身及局部用药,以免产生不良药物反应。

6、每次用药后请及时将瓶盖旋紧,以免影响药物稳定性。

7、过量使用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向医务人员求助。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如使用本品,应停止哺乳。

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盐酸克林霉素葡萄糖注射液、盐酸克林霉素氯化钠注射液: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胃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本品可引起假膜性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有哮喘或其他过敏史者。

2、对本品过敏时有可能对其他克林霉素类也过敏。

3、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

4、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轻症患者停药后即可能恢复;中等至重症患者需补充水解质和蛋白质。如经上述处理无效,则应口服甲硝唑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再次口服甲硝唑,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者去甲万古霉素、口服,一次125-500mg每6小时1次,疗程5-10日。

5、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品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疗程至少为10日。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繁殖或引起二重感染,一旦发生二重感染,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6、本品偶尔会导致不敏愿微生物的过度繁殖或引起二重感染,日发生二重感染,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7、疗程长者,需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8、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者,采用高剂量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9、本品不能透过血脑脊液屏障、故不能用于脑膜炎。

10、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大的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对胎儿无影响,但应用于孕妇尚缺乏经验,且本品可透过胎盘,故孕妇慎用。

(2)本品可分泌至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12、儿童用药:出生4周以内的婴儿禁用本品。其他小儿服用本品时应注意观察重要器官的功能。

13、老年用药:患有严重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易发生腹泻或假膜性肠炎等不良反应,用药时需密切观察。

14、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盐酸克林霉素凝胶禁忌 更多»

陈飞 副主任医师

泰州市中医院 普外科

专家指导

盐酸克林霉素凝胶的禁忌症,首先就是对这个药物过敏的人不能够使用,而且如果有过肠炎或者是溃疡性结肠炎病史的病人,也是不能够使用这个药物的。 盐酸克林霉素凝胶是一种皮肤科比较常用的外用药物,是一种抗菌剂,主要是用来治疗寻常性痤疮的。使用这个药物以后,有可能会出现局部皮肤干燥、起皮疹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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