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动员慎用;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本品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其它症状疗程不超过3-7天。症状仍不缓解,请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严重过敏反应,包括皮肤发红、皮疹或水疱;或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4、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心脏病、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疾病、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引起的排尿困难及出血性症状(如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呼吸问题、慢性肺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肺气肿)、肾病等患者,请在使用前咨询医师或药师。如出现吐血、便血、黑便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时,请停药并立即就医咨询医师。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长期连续服用本品可能增加心脏病发作或中风的风险。
13、如短期内服用最小剂量,不良反应也将会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