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 注射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
- 【英文名称】:
- Recombinant Human Follitropin for Injection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50007
- 【处方类型】:
- 处方药Rx
- 【医保类型】:
- 非医保
- 【药品类型】:
- 生物制剂
- 【 适 应 症 】:
-
1、无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椽酸克罗米酚治疗无反应的妇女。
2、对于进行超排卵或辅助生育技术,如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配子输卵管内转移(GIFT)和合子输卵管内移植(ZIFT)的患者,用本药可刺激多卵泡发育。
3、严重缺乏黄体激素(LH)和促卵泡激素(FSH)的患者,即内源性的血清LH水平<1.2IU/L的患者。推荐LH与FSH联合使用以刺激卵泡的发育。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1、使用本品应在具有治疗生殖问题经验的医生指导下进行。
2、本品用于皮下注射。冻干粉应在使用前用所提供的溶剂稀释。为了避免大体积注射,1ml溶剂最多可溶解3瓶冻干粉。
3、本药的用量根据尿源性的FSH用量制订,临床使用证实了本药的用量与尿源性FSH制剂在每日剂量、用药方案和监测步均与目前使用的尿源性FSH一样。建议根据以下起始剂量开始治疗:
(1)无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PCOD])妇女:
①本药治疗的目的是使单个卵泡发育成熟,在注射hCG后该卵泡能释放出卵子。
②本药每日注射1次。有月经的患者,应在月经周期的前7日内开始治疗。
③治疗应根据患者反应的不同而实行个体化方案。疗效可通过超声波检查卵泡大小和/或雌激素水平来评价。常用的剂量从每日5.5-11μg(75-150IU)促卵泡激素开始,如有必要每7或14天增加2.75μg(37.5IU)或5.5μg(75IU),以达到充分而非过度的反应。每日的最大剂量通常不超过16.5μg(225IU)。如果患者在治疗4周后反应不充分,此周期应予放弃,并且在下一次治疗时使用比上周期更高的起始剂量。
④当达到满意的反应时,应在末次注射本药24-48小时后一次性注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5000-10000IU。建议患者在注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当日和次日进行性生活或进行宫腔内授精。
⑤如果反应过度,应停止治疗,同时停用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见【注意事项】)。
⑥在下一个周期以较低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2)体外授精和其它助孕技术前进行卵巢刺激以促进多卵泡发育的妇女:
①通常超排卵方案从治疗周期第2或第3天开始,每日注射本药11-16.5μg(150-225IU)。以血清雌激素浓度和/或超声波监测,直到卵泡发育充分为止。根据患者反应调整剂量,日剂量通常不高于33μg(450IU)。患者一般会在治疗的第10日获得充分的卵泡发育(范围介于5-20日之间)。
②在本药末次注射24-48小时后,一次性注射250μg的r-hCG或者5000-10000IU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以诱导卵泡的最终成熟。
③建议患者在注射好CG当日或次日进行性生活,或进行宫腔内授精。由于缺乏具有促黄体的活性物质,排卵后可能导致黄体功能不足,应考虑给予黄体支持治疗。如果反应过度,应停止治疗,同时停用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推荐在下一个周期以较低剂量从新开始治疗。
④目前常用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nRH)激动剂调节,以抑制内源性LH峰,达到控制LH基础水平的目的。常用的方案是:在GnRH激动剂治疗约2周后开始本药治疗,然后2药同时使用直至卵泡发育充分。例如,在使用2周的激动剂后,前7天每天给予本药11-16.5μg(150-225IU),然后根据卵巢反应调整剂量。
⑤IVF经验表明,总体而言,最初4次治疗的成功率保持稳定,之后成功率开始降低。
4、自我皮下注射指导(详见说明书):
(1)洗手。保持双手及物品的清洁。
(2)找一个清洁的区域,摆出所需要的每件物品。
(3)准备注射液:除去本品药瓶和预装溶剂注射器的保护帽。将注射器安上溶解药物用的针头,把全部溶剂慢慢注入药瓶中。不要拔出注射器,轻轻旋转药瓶,切勿剧烈振摇。
(4)待药物溶解后,检查药液是否澄清或是否含有颗粒物。翻转药瓶,轻轻将药液吸回注射器中。
(5)换上细针头,排出气泡:如果注射器中有气泡,将注射器针头朝上,轻轻拍打注射器使所有气泡集中至顶部,推动针栓排出气泡。
(6)立即注射:医生或忽视会告诉您在哪里注射。用酒精棉球涂擦所选区域。将皮肤捏紧,以45-90°角将针头迅速插入皮肤下进行注射。不要直接注入静脉内。轻轻推动针栓,尽量缓慢地注入全部溶液,然后立即拔出针头。用酒精棉球做圆圈动作,清洁皮肤。
(7)处理用过的物品:注射完毕,立即将所有针头和空瓶倒入装锐利物品的容器中,用剩下的药液给予丢弃。
- 【 副 作 用 】:
-
1、非常常见不良反应:
(1)全身和注射部位:轻志重度注射部位反应(疼痛,红斑,瘀斑,肿胀和/或注射部位刺激)。
(2)神经系统:头痛。
(3)生殖系统和乳腺:卵巢囊肿。
2、偶见不良反应:生殖系统和乳腺:重度OHSS。
3、罕见不良反应:生殖系统和乳腺:严重OHSS并发症。
4、非常罕见不良反应:
(1)免疫系统:轻度全身性过敏反应(例如轻度红斑,皮疹,面部肿胀,荨麻疹,水肿,呼吸困难)。曾有严重过敏反应和休克的病例报道。
(2)血管系统:血栓栓塞,通常与严重HOSS相关。
(3)呼吸系统、胸部及纵隔:哮喘恶化或加重。
- 【 禁 忌 】:
-
在下列情况时禁用:
1、对促卵泡激素α、FSH或赋形剂过敏。
2、下丘脑和垂体肿瘤。
3、非多囊卵巢疾病所引起的卵巢增大或囊肿。
4、不明原因的妇科出血。
5、卵巢、子宫或乳腺癌。
6、当不能达到有效反应时,本药也应禁忌,例如:
(1)原发性卵巢功能衰竭。
(2)性器官畸型不可妊娠者。
(3)子宫纤维瘤不可妊娠者。
- 【 成 分 】: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促卵泡激素α。
- 【 性 状 】:
-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或粉末。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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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的首次注射应在医疗监护下进行。
2、开始治疗前,应对夫妇双方进行不育方面的检查,以排除妊娠禁忌。特别要注意甲状腺功能低下、肾上腺皮质功能不足、高泌乳素血症和垂体或下丘脑肿瘤。如存在这些情况应给予特殊治疗。无论不排卵不育症治疗还是辅助生育技术,进行卵泡刺激的患者可能出现卵巢增大或过度刺激。严格按推荐剂量和方案进行治疗,并进行严密监测,可使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降至最低。卵泡发育和成熟指数需要由有相关经验的医生来评价。
3、临床试验中给予促黄体激素时,卵巢对本药的敏感性增加。如有必要,每7-14天间隔增加2.75μg(37.5IU)或5.5μg(75IU)。
4、尚未对本药/LH和人绝经期促性腺激素(hMG)进行直接比较。与历史数据的比较证明,使用本药/LH获得的排卵率与使用hMG相似。
5、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为不同于非并发性卵巢增大的医疗事件,它是一种自行加重的综合征。表现为卵巢显著增大、高血清性类固醇水平,以及血管渗透性增加,可导致胸腹腔积液,较少出现心包腔积液。
6、本品是一种强促性腺激素,能够引起中至重度的不良反应,只有充分了解不育症及其治疗的医生才可使用。
7、促性腺激素治疗需要住院一段时间并有医生和专业保健人员的参与,还应有适当的监控设施。对于女性,为了安全有效地使用本药,通常需要超声检查卵巢的反应,最好同时进行血清雌激素水平的检测。不同患者对FSH治疗的反应有个体间差异,某些患者对FSH的反应较差。与治疗目的相关的最低有效剂量对所有患者均适用。
8、本药的自我注射只能在专家指导下,患者经过足够的训练才可进行。
9、严重OHSS病例可见下列症状:腹痛、腹胀、严重的卵巢增大、体重增加、呼吸困难、少尿,以及胃肠道症状包括恶心、呕吐和腹泻。临床诊断中可出现低血容量症、血液浓缩、电解质失调、腹水、腹膜出血、胸腔积液、急性肺窘迫和血栓栓塞。
10、卵巢对促性腺激素的过度反应几乎不引起OHSS,除非给予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诱发排卵。因此当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出现并以大的卵巢囊肿和易于破裂为特征时,为防止卵巢过度刺激停用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是明智之举,并建议患者禁止性生活或使用阴道隔膜至少4天。OHSS可能很快(24小时至数日)发展为一起严重的医疗事件,因此在给予hCG后应对患者进行至少2周的随访。在辅助生育的治疗中,
11、建议通过超声扫描和雌激素监测,把出现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以及多胎妊娠的危险性减至最低。对于无排卵患者,当其血清雌激素水平900pg/mL(3300pmol/L)并有3个以上卵泡直径等于或超过14mm时,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和多胎妊娠的发生率增加;在辅助生育技术中,血清雌激素水平3000pg/mL(11000pmol/L)并有20个以上的卵泡直径等于或超过12mm时,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的发生率增加;当血清雌激素水平5500pg/mL(20200pmol/L)并且总卵泡数等于或超过40个时,就有必要放弃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的注射。
12、严格遵从本药的推荐剂量和治疗方案并进行仔细的治疗监测,可使卵巢过度刺激和多胎妊娠的发生率降至最低。(见【用法用量】和【不良反应】部分)。
13、在辅助生育技术中,排卵前抽吸所有的卵泡可能减少过度刺激的发生率。
14、如果怀孕,OHSS可能更严重并且持续时间会更长。OHSS通常在激素治疗停止后发生,并于7-10天达到极限,可在月经开始后自行痊愈。
15、如果发生严重的OHSS,应停止用促性腺激素治疗,病人应住院并给予针对OHSS的特殊治疗。多囊卵巢患者OHSS的发生率更高。
14、多胎妊娠:多胎妊娠可使母体和围产期不良反应增加。使用本药促排卵的患者多胎妊娠的发生率高于自然妊娠,大多数为双胎。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多胎妊娠发生率,建议严密监测卵巢反应。对于正在进行辅助生育技术的患者,多胎妊娠的发生主要与植入胚胎的数量、质量以及患者的年龄有关。开始治疗前必须告知患者多胎生育的潜在危险。
15、妊娠失败:进行促排卵或辅助生育技术患者妊娠流产的发生率较正常人群高。
16、异位妊娠:既往有输卵管病史的妇女无论自然受孕还是通过辅助生育技术受孕均可能发生异位妊娠。曾有报道,通过IVF异位妊娠的发生率为2-5%,普通人群为1-1.5%。
17、生殖系统肿瘤:在用多种药物进行不育症治疗的妇女中已有发生卵巢或生殖系统其它良性或恶性肿瘤的报道。尚未确定用促性腺激素治疗是否会增加不育妇女发生这些肿瘤的几率。
18、先天畸形:ART后出现先天畸形的几率可能比自然受孕稍高。认为这是由亲代特征(如母亲年龄、精子特征)和多胎妊娠造成的。
19、血栓栓塞:通常认为具有发生血栓危险因素如个人或家族病史的妇女,使用促性腺激素治疗可增加血栓的危险性。因此对于这些患者应权衡促性腺激素治疗的利弊。但需要注意的是,妊娠本身也会增加血栓栓塞发生的危险性。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尚未进行本品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影响的研究。
20、妊娠期用药本品不用于妊娠妇女。临床上与促性腺激素一起使用时,卵巢过度刺激得到控制后没有致畸的危险性。如果妊娠期用药,临床数据不足以排除重组hFSH的致畸作用。但至今为止,尚未有特殊的致畸作用报道。动物实验中未见致畸作用。哺乳期用药本品不用于哺乳期妇女。哺乳期间,催乳素的分泌使卵巢刺激的预后很差。
21、儿童用药:不适用。没有本品在儿童人群中有关的使用。
22、老年用药:不适用。没有本品在老年人群中有关的使用。
2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本品用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药代动力学尚未建立。因此不推荐这些患者使用。
24、本品过量的影响尚不清楚,但推测可能出现卵巢过度刺激综合症。
- 【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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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时用中国仓鼠卵巢细胞(CHO)经基因工程生产的促卵泡激素。对于女性,胃肠外使用本品的最主要作用是产生成熟卵泡。
- 【储藏方法】:
- 1、保存于原包装中,勿置于温度高于25℃的地方。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3、首次开启并溶解后应立即一次性注射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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