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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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0mg |
2.4mg(2mg)*20片(康尔贝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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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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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518 |
国药准字H20041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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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轻、中度支气管哮喘。 |
本品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急、慢性支气管炎、慢阻肺和肺心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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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本品应在晚饭后服用。 用量:成人一次2片(2×40mg),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
口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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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极少数病人(小于0.1%)偶见伴随着黄疸,ALT、AST升高的肝功能障碍,还有报道有急性肝炎患者,均应作停药处理。少数病人(在0.15%之内)可能出现:1.过敏性症状,如皮疹、搔痒,可停药处理; 2.消化系统,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腹痛、腹泻、便秘、口渴; 3.血液系统:鼻出血、皮下出血、贫血、嗜酸性细胞增多; 4.精神系统:嗜睡、头痛、头晕等; 5.其它:倦怠、浮肿、心悸。 |
常见肌肉震颤,亦可见恶心、心率加快或心律失常。偶见有头晕、头昏、头痛、目眩、口舌发干、心烦、血压升高、失眠、呕吐、颜面潮红等。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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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妇女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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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塞曲司特。 |
2.4毫克(相当于沙丁胺醇2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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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在口腔内遇唾液迅速崩解,无沙砾感,口感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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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和甾体激素,不能立即缓解已发作的哮喘,而是通过消除各种症状,改善肺功能,从而有效地抑制哮喘的产生和发展。 2.服用本品如出现哮喘大发作,必须给予甾体激素或支气管扩张剂。 3.激素依赖性患者服用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少激素用量,不可突然停用。 4.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有时会引起黄疸或肝功能异常,并偶见急性肝炎的报告,因此应定期监测肝脏功能。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 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 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时,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