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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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30ml:30mg;100ml:100m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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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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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044 |
国药准字H42022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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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 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 (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 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 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 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 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 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 临床疗效。 |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癎)、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孪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或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它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对某些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性情感性疾病,顽固性精神分裂症及与边缘系统功能障碍有关的失控综合征。6.不宁腿综合征(Ekbom综合征),偏侧面肌痉孪。7.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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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 幵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 药。若患者原来使用的是抗精神病药的长 效注射剂,则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时幵始使 用本品替换该药治疗。对已用的抗帕金森 氏症药物是否需要继续使用则应定期地进 行再评定。 成人:每曰1次或每曰2次。 推荐起始剂S为一曰二次,一次1 mg (1ml),第二天增加到一曰二次,一次2mg (2ml);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曰二 次,每次3mg(3ml)。此后,可维持此剂量 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为期1 -2年的临床试验表明利培酮延 缓精神分裂症复发的有效剤量为2-8mg天, 同时也证实了采用一曰一次给药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试验中起始剂量为第一曰 1mg(1ml),第二天增加到一曰2mg{2ml}, 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曰4mg(4ml),此后,可 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入情况进一步调整。 临床医师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再评估以 确定用适当剂量进行维持治疗的必要性。 不管采用何种给药方式,对某些患者 应进行缓慢的剂量调整,调整的间隔时间 一般不少于一周;调整时,推荐增减剂量幅度以1-2mg(1-2ml)的小剂量进行。 |
1.成人常用量。 (1). 抗惊厥,开始一次0.1g,一日2~3次;第二日后每日增加0.1g,直到出现疗效为止;维持量根据调整至最低有效量,分次服用;注意个体化,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2). 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3). 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 (4). 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 2.小儿常用量。抗惊厥,6岁以前开始每日按体重5mg/kg,每5~7日增加一次用量,达每日10 mg/kg,必要时增至20 mg/kg,维持量调整到维持血药浓度8~12 μg/kg,一般为按体重10~20 mg/kg,约0.25~0.3g,不超过0.4g;6~12岁儿童第一日0.05 g~0.1g,服2次,隔周增加0.1g至出现疗效;维持量调整到最小有效量,一般为每日0.4~0.8g,不超过1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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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 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 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 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 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他过敏反应。 3.可能引起链体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偁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 不能和急性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 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5.会出现体重增加、水肿和肝酶水平 升高的现象。 6.在国外临床研究中,报道了利培酮片治疗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 (平均年龄85岁)的脑血管不良事件,如 中风、短暂性脑缺血的发作,包括死亡事 件的发生率显著高于安慰剂。 7.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 在使用本品时可能出现脑血管不良事件发 生的风险增大,需注意。 8.偶尔会由于病人烦渴或抗利尿激累 分泌失调(SIADH)引发水中毒。 9.会引起血聚中催乳素浓度的增加, 其相关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 月经失调、闭经。 10.偶见迟发性运动障碍、恶性综合征、 体温失调以及癲痫发作。 11.有轻度中性粒细胞和成血小板计 数下降的个例报道。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表现为视力模糊、复视、眼球震颤。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10~15%。 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 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 4. 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 、幻视),过敏性肝炎 ,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因注意有一例合并无菌性脑膜炎的肌阵孪性癫癎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引起脑膜炎复发。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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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已知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
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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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培酮。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马西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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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澄清液体。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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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如心衰、心 肌梗死、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 病变)应慎用,从小剂量幵始并应逐渐加 大剂墨参见丨用法用量丨。 2.由于本品具有a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他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 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磚,其特 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见于舌及 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 服用所有的抗清神病药。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 病药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高热、 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酶水平升高。 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 药物。 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 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 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 作國值,故患有癲痫的病人应慎用本品。 7.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 以免发胖。 8.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 茌与其他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 慎重。 9.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 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 5.癫癎患者不能突然撤药。 6.已用其他抗癫癎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 7.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 8.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 9.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 10.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