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30ml:30mg;100ml:100mg) |
10mg |
|
生产企业 |
山德士(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044 |
国药准字H3202448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 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 (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 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 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 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 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 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 临床疗效。 |
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
用法用量 |
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 幵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 药。若患者原来使用的是抗精神病药的长 效注射剂,则在原定下一次注射时幵始使 用本品替换该药治疗。对已用的抗帕金森 氏症药物是否需要继续使用则应定期地进 行再评定。 成人:每曰1次或每曰2次。 推荐起始剂S为一曰二次,一次1 mg (1ml),第二天增加到一曰二次,一次2mg (2ml);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曰二 次,每次3mg(3ml)。此后,可维持此剂量 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为期1 -2年的临床试验表明利培酮延 缓精神分裂症复发的有效剤量为2-8mg天, 同时也证实了采用一曰一次给药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试验中起始剂量为第一曰 1mg(1ml),第二天增加到一曰2mg{2ml}, 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曰4mg(4ml),此后,可 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入情况进一步调整。 临床医师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再评估以 确定用适当剂量进行维持治疗的必要性。 不管采用何种给药方式,对某些患者 应进行缓慢的剂量调整,调整的间隔时间 一般不少于一周;调整时,推荐增减剂量幅度以1-2mg(1-2ml)的小剂量进行。 |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1片),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6-12片),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2-6片)。止呕,一次100-200mg(1-2片),一日2-3次。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因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
副作用 |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 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口干。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是:嗜睡、疲劳、 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 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 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他过敏反应。 3.可能引起链体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偁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 不能和急性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物可消除。 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5.会出现体重增加、水肿和肝酶水平 升高的现象。 6.在国外临床研究中,报道了利培酮片治疗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 (平均年龄85岁)的脑血管不良事件,如 中风、短暂性脑缺血的发作,包括死亡事 件的发生率显著高于安慰剂。 7.具有痴呆相关精神症状的老年患者 在使用本品时可能出现脑血管不良事件发 生的风险增大,需注意。 8.偶尔会由于病人烦渴或抗利尿激累 分泌失调(SIADH)引发水中毒。 9.会引起血聚中催乳素浓度的增加, 其相关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 月经失调、闭经。 10.偶见迟发性运动障碍、恶性综合征、 体温失调以及癲痫发作。 11.有轻度中性粒细胞和成血小板计 数下降的个例报道。 |
1.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 2.剂量大于一日600mg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3..较多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 4.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 5.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 6.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
|
禁忌 |
已知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
嗜铬细胞瘤、高血压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肝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培酮。 |
本品主要成份为舒必利。 化学名称:N-(甲基一{(1一乙基一2-咄咯烷基)} 2一甲氧基-5-(氨基磺酞基)一苯甲酞胺。 分子式:C15H23N3O4S 分子量:341.42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澄清液体。 |
本品为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如心衰、心 肌梗死、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 病变)应慎用,从小剂量幵始并应逐渐加 大剂墨参见丨用法用量丨。 2.由于本品具有a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他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 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磚,其特 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见于舌及 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 服用所有的抗清神病药。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 病药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高热、 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酶水平升高。 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 药物。 5.患有帕金森氏综合征的病人应慎用 本品,因为在理论上该药会引起此病的恶化。 6.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降低癫痫的发 作國值,故患有癲痫的病人应慎用本品。 7.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 以免发胖。 8.鉴于本品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 茌与其他作用于中枢的药物同时服用时应 慎重。 9.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影响。 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该药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痫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