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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非替尼片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93362
生产企业: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
0.25g*10片/板 (还有5个药企生产)
适应症:
本品单药适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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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对比

药品信息

吉非替尼片

纳武利尤单抗注射液

规格

0.25g*10片/板

40mg/4mL (10mg/ml)

生产企业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93362

S201800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单药适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见【注意事项】)。

本品单药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用法用量

吉非替尼的推荐剂量为250mg(每片),一日1次,口服,空腹与食物同服直到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的毒性,如果漏服吉非替尼一次,应在患者记起后尽快服用。如果距离下次服用时间不足12小时,则患者不应在服漏服的药物,患者不可为弥补漏服的剂量而服用加倍的剂量(一次服用两倍剂量)。当不能整个片剂给药时,例如患者只能吞咽液体,可将片剂分散于水中。片剂应分散于半杯饮用水中(非碳酸饮料)无需压碎,搅拌至完全分散(约需15分钟),即刻饮下药液。以半杯水冲洗杯子,饮下洗液。也可通过鼻胃管给予该药液。药物不良反应所致剂量调整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患者应暂停吉非替尼给药(长达14天):肺病症状(呼吸困难、咳嗽、发热)急性发作或加重;NCICTCAE2级或2级以上的ALT或AST升高;NCICTCAE3级或3级以上的腹泻;出现重度眼病体征和症状或眼病加重(包括角膜炎);NCICTCAE3级或3级以上皮肤反应。不良反应完全缓解或降至NCICTCAE1级后,可重新开始吉非替尼250mg剂量治疗。

推荐剂量 本品推荐剂量为3mg/kg,静脉注射每2周一次,每次持续60分钟,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产生不可接受的毒性。 只要观察到临床获益,应继续本品治疗,直至患者不能耐受。有可能观察到非典型反应(例如最初几个月内肿瘤暂时增大或出现新的小病灶,随后肿瘤缩小)。如果患者临床症状稳定或持续减轻,即使有疾病进展的初步证据,基于总体临床获益的判断,可考虑继续应用本品治疗,直至证实疾病进展。 根据个体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可能需要暂停给药或停药。不建议增加或减少剂量。有关永久停用或暂停给药的指南,请见表1所述。有关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管理的详细指南(详见注意事项)。 特殊人群 儿童人群 尚未确立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老年人群 老年患者(≥65 岁)无需调整剂量(参见药理毒理和药代动力学)。来自75岁或以上NSCLC患者的数据有限,不能就该人群得出相关结论。肾损伤 根据群体药代动力学结果,轻或中度肾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参见药代动力学)。重度肾损伤患者的数据有限,不能就该人群得出相关结论。 肝损伤 根据群体药代动力学结果,轻或中度肝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参见药代动力学)。没有对重度肝损伤患者进行本品的相关研究。重度(总胆红素> 3倍UIN和任何AST)肝损伤患者必须慎用本品。 给药方法 本品仅供静脉注射使用。在60分钟时间静脉输往本品。输注时所采用的输液管必须配有一个无菌、无热源、低蛋白结合的输液管过滤器(孔径0.2-1.2 μm)。 本品不得采用静脉推注或单次快速静脉注射给药。 本品可采用10 mg/mL溶液直接输注,或者采用注射用氯化钠溶液<9 mg/mL,0.9%)或注射用葡萄糖溶液(50 mg/mL,5%)稀释,浓度可低至1 mg/mL。

副作用

安全性特征概述:来自ISELINTEREST和IPASS三项平期临床试验(包括2462例接受吉非巷尼250mg每日一次单药治疗的患者)的汇总数据集中,最常见(发生率20%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ADRs)为腹泻和皮肤反应(包括皮疹、痤疮、皮肤干燥和瘙痒),一般见于服药后的第一个月内,通常是可逆性的。大约10%的患者出现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按照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NCI】通用毒性评价标准【CTC】3或4级)。因ADR停止治疗的患者有约3%。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2462例患者中,1.3%患者发生儿LD或类似ILD的药物不良反应(如,肺浸润、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或肺纤维化),其中,0.7%为3级或更高级,3例为致死性不良反应。这些研究中剔除了具有间质性肺疾病、药物诱导的间质性疾病、需甾体类药物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间质性肺疾病病史的患者。不良事件列表表1给出了临床试验中和上市后报告的安全性概况,列出了相关不良反应发生频率的分类,这些发生率是基于四期临床试验ISEL、INTEREST和IPASS的汇总数据集中报告的相应不良事件的发生率。频率的分类没有考虑对照组报告的不良事件发生率,也未考虑研究者判断的与试验药物相关性。与实验室检查异常相关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是基于相关的化验指标与基线相比变化程度达到或超过2个CTC级别的患者。各身体系统发生的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以降序排列。不良反应发生频率定义为:十分常见:210%;常见:21%且<10%;偶见:20.1%且<1%;罕见:20.01%且<0.1%;十分罕见:<0.01%。表1:按照系统/器官和发生率列出不良反应表格请详见说明书。间质性肺病:项双盲的亚期临床研究中(ISEL),比较吉非替尼加最佳支持治疗(BSC)与安慰剂加BSC用于在既往接受过一个或两个化疗方案,且对最近的治疗无效或不耐受的局部晚期NSCLC患者(1692例患者),间质性肺病型事件的发生率在总体人群中相似,两治疗组均为约1%。绝大多数报道的间质性肺病型事件均来自亚裔人群,接受吉非替尼或安慰剂治疗的亚裔人群患者中,间质性肺病的发生率相似,分别为约3%和4%。-例间质性肺病型事件导致死亡,为接受安慰剂治疗的患者。在日本的上市后药物监测研究中(3350名患者),报道的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间质性肺病型事件的发生率为5.8%。一项在日本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进行的流行病学病例对照研究中,12周随访时间内间质性肺病的累积发生率的原始数据(未根据患者特征的不均衡而调整),接受吉非替尼的患者为4.0%,接受化疗的患者为2.1%;与接受化疗相比,接受吉非替尼治疗发生间质性肺病的校正比值比为3.2(95%的可信区间为1.9-5.4).相对于化疗而言,使用吉非替尼发生间质性肺病的风险升高,这主要见于治疗的前四周(校正比值比为3.8,95%的可信区间为1.9-7.7),此后:的相对风险较低(校正比值比为2.5,95%的可信区间为1.1-5.8).在项比较吉非替尼与卡铂/紫杉醇二联化疗用于线治疗选择性的晚期NSCLC亚洲患者(1217例)的功期开放临床试验中(IPASS),ILD型事件的发生率在吉非替尼治疗组为2.6%,卡铂/紫杉醇治疗组为1.4%。在该项临床研究的中国患者中,吉非替尼治疗组发生1例ILD型事件,为0.5%,卡铂/紫醇治疗组发生4例,为2.2%。

本说明书描述了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判断为可能由纳武利尤单抗引起的不良反应及其近似的发生率。由于临床试验是在各种不同条件下进行的,在一个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不能与另一个临床试验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直接比较,也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的实际发生率。 安全性特征总结 在不同肿瘤类型(n=2578,包括黑色素瘤、鳞状和非鳞状NSCLC、肾细胞癌、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头颈部鳞状细胞癌以及尿路上皮癌)汇总数据集中(纳武利尤单抗 3 mg/kg单药治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 10%)为疲劳(30%)、皮疹(17%)、瘙痒(13%)、腹泻(13%)和恶心(12%)。大多数不良反应为轻至中度(1级或2级)。NSCLC患者至少24个月随访未发现新的安全性信号。 腹泻<13%)和恶心(12%)。大多数不良反应为轻至中度(玉级或2级》。NSCLC患者至少24个月随访未发现新的安全性信号。 不良反应汇总表 纳武利尤单抗单药治疗患者(n=2578) 汇总数据集中报告的不良反应参见表2。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频率显示这些不良反应。发生频率定义为:十分常见(≥1/10) ; 常见(> 1/100至< 1/10) ;偶见(≥1/1,000至< 1/100) ;罕见(≥1/10,000至< 1/1,000) :十分罕见(< 1/10,000) 。未知(.上市后数据尚无法预测)。在每* 发生频率组,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依次列出这些不良反应。 临床研究和上市后报告 选定不良事件描述 以下信息反映了汇总的纳武利尤单抗单药治疗数据(来自黑色索瘤、鳞状和非鳞状NSCIC、肾细胞癌、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头颈部鳞状细胞癌以及尿路上皮癌)。下 列免疫相米性不良反应的管理指南详见注意事项。 免疫相关性肺炎 在接受纳武利尤单抗单药治疗的患者中,包括间质性肺病和肺浸润在内的肺炎发生率为3 4% (87/2578)。大多数病例的严重程度为1级或2级,分别有0.8% (21/2578)和1.7%(44/2578)的患者报告。分别有0.7% ( 19/2578)和<0. 1% ( 1/2578)的患者报告了3级和4级病例。 这些研究中报告 了2例5级的病例 (<0.1%,2/2578) 。 至发生的中位时间为3.6个月(范围: 0.2-19.6) 。有31名患者(1.2%)需要永久你用纳武利尤单抗。60名患者接受高剂量皮质类固醇(至少40 mg强的松等效剂量),中位起始剂量为1.0mg/kg (范围: 0.5-17.6), 中位给药持续时间为3.4周,(范围; 0.1-13.1),有63名患者(72.4%) 病情缓解,至缓解的中位时间为6.1周(范围: 0.1*-96.7*> : *表示删失观察。 免疫相关性结肠炎 在接受纳武利尤单抗单药治疗的患者中,腹泻或结肠炎或排便频率增加的发生率为13.1% (339/2578) 。大多数病例的严重程度为1级或2级,分别有8.5% (220/2578) 和3.0% (78/2578) 的病例。1.6% (41/2578) 的3级病例。这些研究中未报告4级或5级病例。 至发生的中位时间为1.8个月(范围: 0.0-26.6) 。20名患者(0.8%) 需要永久停用纳武利尤单抗。49名患者接受高剂量皮质类固醇(至少40 mg强的松等效剂量),中位起始剂量为1.0 mg/kg (范围: 0.4-4.7) ,中位给药持续时间为2.4周(范围: 0.1-30.7) 。有296名患者|(88.1%)缓解,至缓解的中位时间为2.1周(范围: 0.1-124.4*) 。 免疫相关性肝炎 在接受纳武利尤单抗单药治疗的患者中,肝功能检查异常的发生率为6.7%( 173/2578>.大多数病例的严重程度为1级或2级,分别有3.5% (91/2578)和1.2% (32/2578)的病例。分别有1.6% (41/2578) 和0.3% (9/2578) 的3级和4级病例。这些研究中未报告5级病例。 至发生的中位时间为2.1个月(范围: 0.0-27.6)。27名患者(1.0%) 需要永久停用纳武利尤单抗。36名患者接受高剂量皮质类固醇(至少40mg强的松等效剂量),中位起始剂量为1.2 mg/kg (范围: 0.4-4.7) ,中位给药持续时间为2.6周(范围: 0.1-8.9) 。有132名患者(76.7%)缓解,至缓解的中位时间为5.9周(范围: 0.1-82.6*) 。 免疫相关性肾炎和肾功能障碍 在接受纳武利尤单抗单药治疗的患者中, 肾炎或肾功能障碍的发生率为2.8%(71/2578)。大多数病例的严重程度为1级或2级,分别有1.6%(4 1/2578 )和0.7%( 18/2578)的患者报告。分别有0.4% (11/2578) 和<0.1% ( 1/2578)的患者报告3级和4级病例。这些研究中未报告5级肾炎或肾功能障碍病例。 到发生的中位时间为2.3个月(0.0-18.2) 。7名患者(0.3%) 需要永久停用纳武利尤单抗。|19名患者接受高剂量皮质类固醇(至少40 mg强的松等效剂量),中位起始剂量为0.8mg/kg ( 范围; 0.5-3.6>,中位给约持续时间为2.9周(范围: 0.1-67.0) 。有42名患者(61.8%) 缓解,系缓解的中位时间为12.1 周(范围: (0.3-79.1*) 。 免疫相关性内分泌疾病 在接受纳武利尤单抗单约治疗的患者中,包括甲状腺功能减退或果状腺功能亢进在内的中状腺疾病的发生率为9.6% 248/2578)。大多 数病例的亚重和成为1级山级,分别有4.2%( 107/2578)利5.4% ( 139/2578)的病例报告。小于0.1% (2/2578) 的3级甲状腺疾病病例报告。也报告了垂体炎(1例1级: 2例2级、5例了级和1例4级)、垂体功能减退(4例2级相I例了级)、肾1:腺功能不全(包括2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1 例1级: 9例2级利5例3级)、糖尿病(包括1型糖尿病) (3例2级和1例3级)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2例3级)。这些研究中未报告5级病例。 至这些内分泌病变发生的中位时间为2.8个月(范围: 0.3-29.1) 。了名患者(0.1%)需要永众停用纳武利尤单抗。18名患者接受高剂量皮质类固醇(至少40mg强的松等效剂量),中位起始剂量为0.7 mg/kg(范围:0.4-2.2),中位给药持续时间为2.4周(范围0.1-51.1).有117名患若(42.9%)缓解。至缓解的中位时间范围为0.4-144.1*周。 免疫相关性皮肤不良反应 在接受纳武利尤单抗单药治疗的患者中,皮疹的发生率为26.4% (680/2578) 。大多数病例的严重程度为1级,有20.1% (518/2578)的病例报告。分别有5.1% (131/2578)和1.2% (31/2578)的2级和3级病例报告。这些研究中未报告4级或S级病例。 至发生的中位时间为1.4个月(范围: 0.0-27.9) 。8名患者(0.3%)需要永久停用纳武利尤单抗。28名患者接受高剂量皮质类固醇(至少40 mg强的松等效剂量》,中位起始剂量为0.9 mg/kg ( 范围; 0.4-2.8) , 中位给药持续时间为1.9周(范围: 0.1-122.6) 。有428名患者(63.8%) 缓解,车缓解的中位时间为17.1周(0.1-150.0*) 。 观察到罕见的史帝文斯-約翰逊综合征( Stevens-Johnson syndrome, 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忪解症(TEN),其中部分患者出现了死亡结局(参见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输液反应 在接受纳武利忙单抗单药治疗的患者中,包括过敏反应的超敏反应/输液反应的发生率为4.7% (121/2578) ,包括6例3级病例和2例4级病例。 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_ (cHL)患者异体造血上组胞移植并发症 来白两个cIIL研究中有49例患者接受纳武利尤单抗单药治疗并终止治疗后进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有13/49例(26.5%) 报告了3级或4级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3名(6%)患者报告有超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Hyperacute GVHD),其定义为在干细胞输液14天内发生急性GVHD。6例(12%)患者报告在移植后第一个6周内,发生需要类固醇消疗的发热性综合征,未确定感染原因,其中3例患者接受类固醇治疗后缓解。1例患若发生肝静脉闭寒病,死于GVHD和名种器官衰竭。49名患者接受纳武利尤单抗后,行9例(18.4%)死;于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梢并发症。这49名患者在异体造血十细胞移植后的中位随访期为5.6个月(范围: 0-19个月) 。 实验室异常 在接受纳武利尤单抗单药治疗的患者中,自基线水半加重至3级或4级实验室异常的患者比例如下:贫血5.2% (均为3级)、血小板减少1.0%、白细胞减少1.0%、淋巴细胞减少10.0%,中性粒细胞减少1.1% ,俄性磷酸酶升高2.1%、AST升高2.7%、ALT升高2.2%,总肌!红米开高1.2%、肌酊升高0.9%、高血糖3.8%、低血糖1.0%、 淀粉酶升高3.5%、脂肪酶升高7.9%、低钠血症6.4%、高钾血症1.8%、低钟血症1.5%、高钙血症1.2%、高镁血症0.7%、低镁血症0.5%、低钙血症0.7%和高钠血症0. 1%。 免疫原性 全球患者数据: 与所有治疗性蛋白一样,纳武利尤单抗也存在着潜在的免疫原性。在接受纳武利尤单抗单药治疗3 mg/kg、2周一次用药、可进行抗药抗体评估的2232名患者中,287名患者(12.9%)治疗期间出现的药物相关抗药抗体阳性(经电化学发光法(ECL) 检测)。16名患者(0.7%)检测到中和抗体。 根据药代动力学和暴露效应分析,存在抗药抗体情况下没有疗效损失、毒性特征改变或药代动力学特征改变的证据。 中国患者数据: 作中国 CA209078和CA209077研究(参见药代动力学)中,接受纳武利尤单抗单药沽疗3mg/kg或者240mg固定剂量、2周一-次用药、可进行抗药抗体评估的309名患者中,23名患者(7.4%) 治疗中抗药抗体阳性,3名患者(1.0%) 有抗纳武利尤单抗的中和抗体。 中国临床研究 CA209078 在-项3期、随机、中国人群主导的开放性研究(CA209078)中评估了纳武利尤单抗了mg/kg作为单药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鳞状和非鳞状NSCLC的安全性和疗效。总计504名 患者(其中包括451名中国患者)按2:1比例随机分组,接受纳武利尤单抗3 mg/kg (n =338) 60分钟静脉给药,2周一次,或多西他赛(n= 166) 75 mg/m^2、3周一次。 Nivolumab 组最常报告(≥5%)的药物相关性AE为皮疹(11.6%)、疲劳(9.8%) 、ALT升高(9.5%)、AST升高(9.5%)、瘙痒(8.3%) 、食欲下降(7.4%) 和淀粉醇升高(6.2%)。 纳武利尤单抗组至未次给药后30天出现的、自基线水平加重至3级或4级实验室异常的患者比例如K:贫血3.0% (均为3级),白细胞减少症1.5%、淋巴细胞减少4.3%、中性粒细胞减少1.5%、碱性磷酸酶升高1.8%、AST升高1.5%、 ALT升高1.2%、胆红索升高0.6%。 淀扮酶升高4.0%、脂肪酶升高5.1%、高钠血症0.3%、低钠血症7.4%、高钾血症0.9%、低钾血症0.9%、高钙血症2.5%、低钙血症1.8%、高镁血症2.5%、低镁血症0.3%。 纳武利尤单抗组最常报告的任何分级药物相关性选定AE的分类为皮肤(21.1%)肝脏(18.4%) 、内分泌(9.5%) 和肺(6.5%)。选定AE分类的大多数事件都可控制,当给予免疫调节药物(大多为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时可缓解。 CA209078研究中国患者的总体安全性特征与全球人群基本一致。

禁忌

已知对该活性物质或该产品任赋形剂有严重过敏反应者。

对活性成份或(成份)所列的任何辅料存在超敏反应的患者。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吉非替尼。辅料:乳糖、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十二烷基硫酸钠、聚乙烯吡咯烷酮K29/32、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组成为:聚乙烯醇、聚乙二醇、二氧化钛、黄氧化铁、红氧化铁。

活性成份:纳武利尤单抗(Nivolumab),一种针对程序性死亡 1(PD-1)受体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IgG4亚型)。 辅料:枸橼酸钠二水合物、氯化钠、甘露醇、喷替酸、聚山梨酯80、盐酸、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白色或类白色。

澄清至乳光,无色至淡黄色液体,可能存在少量(极少)颗粒。

注意事项

当考虑吉非替尼用于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治疗时,应对所有患者的肿瘤组织进行EGFR突变检测。确定具有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患者推荐吉非替尼治疗。如果肿瘤标本不可评估,则可使用从血液(血浆)标本中获得的循环肿瘤DNA(ctDNA)。只能使用经论证可用于测定肿瘤或ctDNA的EGFR突变状态的检测方法,检测方法须稳定、可靠并且灵敏,以避免出现假阴性或假阳性的测定结果。间质性肺病观察到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发生间质性肺病,可急性发作,有死亡病例报告(见【不良反应】)。如果患者呼吸道症状恶化,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应中断吉非替尼治疗,立即进行检查。当证实有间质性肺病时,应停止使用吉非替尼,并对患者进行相应的治疗。一项在日本进行的流行病学病例对照研究中,对接受吉非替尼或化疗的3159名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进行为期12周的随访,确定了以下出现间质性肺病的高风险因素(不考虑患者接受的吉非替尼还是化疗):吸烟,较差的体力状态(PS22),在CT扫描上正常肺组织覆盖范围S50%,距非小细胞肺癌诊断时间较短(<6个月),原有间质性肺炎,年龄较大(255岁),伴有心脏疾病。两治疗组中发展为ILD的患者如具有以下危险因素则死亡率增加:吸烟、在CT扫描上正常肺组织减少s50%、原有间质性肺炎、年龄较大(265岁),病灶与胸膜粘连(250%)。 肝毒性:已观察到肝功能检查异常(包括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胆红素升高)(见【不良反应】),偶见有表现为肝炎。已有肝衰竭的个例报告,其中某些是致死性病例。因此,建议定期检查肝功能。肝转氨酶轻中度升高的患者应慎用吉非替尼。如果肝转氨酶升高加重,应考虑停药。严重持续的腹泻当患者出现重度或持续性腹泻、恶心呕吐或厌食症状时,应告诫其即刻就医,因为这些症状均可能间接引起脱水。这些症状应按临床指证进行处理。消化道穿孔服用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消化道穿孔的报道,涉及的大多数患者本身包含其他已知的风险因素(如,同时服用类固醇药物、非甾体类抗炎药:消化道基础疾病、溃疡、年龄、吸烟史、穿孔部位的肠道转移肿瘤)。眼部症状出现任何提示角膜炎的症状或体征(如急性或加重的:眼部炎症、流泪、光敏感、视力模 糊、眼部疼痛和/或眼部发红)的患者应立即转诊至眼科专科医生处。如确诊为溃疡性角膜炎,则应中断吉非替尼治疗;如果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在再次服用吉非尼时复发,则应考虑永久性终止吉非替尼治疗。大疱性和脱皮性皮肤病服用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有报告发生大疱性病症,包括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多形性红斑。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2462例患者中,2(0.08%)例患者报告多形性红斑和大疱性皮炎。如果患者出现重度大疱性、发疱或脱皮病症,应中断或中止吉非替尼治疗。其它在吉非替尼的临床试验中有脑血管事件的报告,但与吉非替尼的关系末确定。在一项对儿科患者进行吉非替尼和放疗治疗的I/I期临床研究中,45名入选患者(这些患者为新诊断出脑干神经胶质瘤或未完全切除的幕上恶性神经胶质瘤)中,发生4例(1例死亡)中枢神经系统出血。在一项单用吉非替尼治疗的临床研究中,一位患有室管膜瘤的儿童也出现了中枢神经系统出血。没有证据证明接受吉非替尼治疗的成年NSCLC患者的脑出血风险增高。

纳武利尤单抗可引起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持续进行患者监测(至少至末次给药后5个月),因为不良反应可能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期间或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停止后的任何时间发生。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并给予皮质类固醇。若使用皮质类固醇免疫抑制疗法治疗不良反应,症状改善后,需至少1个月的时间逐渐减量至停药。快速减量可能引起不良反应恶化或复发。如果虽使用了皮质类固醇但仍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增加非皮质类固醇性免疫抑制治疗。 在患者接受免疫抑制剂量的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治疗期间,不可重新使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中,应使用预防性抗生素预防机会性感染。 若出现任何重度、复发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以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免疫相关性肺炎 已经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中观察到了重度肺炎或间质性肺病,包括致死病例(参见[不良反应])。应监测患者是否有肺炎症状和体征,如放射学改变(例如,局部毛玻璃样混浊、斑块样浸润)、呼吸困难和缺氧。应排除感染和疾病相关性病因。 对于3级或4级肺炎,必须永久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应按照2-4 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开始皮质类固醇治疗。 对于2级(症状性)肺炎,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按照1 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开始皮质类固醇治疗。一旦病情改善,可在皮质类固醇减量后重新开始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如果虽给予皮质类固醇但病情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将皮质类固醇剂量增加至2 - 4 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并必须永久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免疫相关性结肠炎 已经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中观察到重度腹泻或结肠炎(参见[不良反应])。应监测患者是否有腹泻和其他结肠炎症状,如腹痛和粘液便或血样便。应排除感染和疾病相关性病因。 对于4级腹泻或结肠炎,必须永久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按照1-2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开始皮质类固醇治疗。 对于3级腹泻或结肠炎,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按照1-2 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开始皮质类固醇治疗。一旦病情改善,可在皮质类固醇减量后重新开始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如果虽给予皮质类固醇但病情恶化或无改善,必须永久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对于2级腹泻或结肠炎,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若有持续腹泻或结肠炎,应按照0.5-1 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开始皮质类固醇治疗。一旦病情改善,可在皮质类固醇减量(若需要)后重新开始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如果虽给予皮质类固醇但病情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将皮质类固醇剂量增加至1 - 2 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并必须永久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免疫相关性肝炎 已经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中观察到重度肝炎(参见[不良反应])。应监测患者是否有肝炎的症状和体征,如转氨酶和总胆红素升高。应排除感染和疾病相关性病因。 对于3级或4级转氨酶或总胆红素升高,必须永久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应按照1-2 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开始皮质类固醇治疗。 对于2级转氨酶或总胆红素升高,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若该类实验室数值持续升高,应按照0.5-1 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一旦病情改善,可在皮质类固醇减量(若需要)后重新开始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如果虽给予皮质类固醇但病情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将皮质类固醇剂量增加至1 - 2 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并必须永久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在一项晚期肝细胞癌研究中有262名患者接受了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其中23%感染HCV,25%感染HBV。慢性HBV感染患者需要同时应用有效的抗病毒治疗以维持病毒载量< 100 IU/mL。根据这些数据,给予HCV或有效抗病毒治疗的HBV感染患者应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的安全性特征与非感染患者相似。 免疫相关性肾炎或肾功能障碍 已经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中观察到重度肾炎或肾功能障碍(参见[不良反应])。应监测患者是否有肾炎和肾功能障碍的症状和体征。多数无症状患者出现血清肌酐升高。应排除疾病相关性病因。 对于4级血清肌酐升高,必须永久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并按照1-2 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开始皮质类固醇治疗。 对于2级或3级血清肌酐升高,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按照0.5-1 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给予皮质类固醇治疗。一旦病情改善,可在皮质类固醇减量后重新开始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如果虽给予皮质类固醇但病情恶化或无改善,则应将皮质类固醇剂量增加至1 - 2 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并必须永久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免疫相关性内分泌疾病 已经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中观察到重度内分泌病,包括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亢进、肾上腺功能不全(包括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垂体炎(包括垂体功能减退)、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参见[不良反应])。 应监测患者是否有内分泌病和高血糖的临床症状和体征,以及是否有甲状腺功能改变(治疗开始时、治疗过程中定期以及临床评估提示需要时)。患者可能出现疲劳、头痛、精神状态改变、腹痛、不寻常的排便习惯和低血压,或可能类似于脑转移或基础疾病等其他病因的非特异性症状。除非鉴别到了其他病因,否则应考虑内分泌病的症状和体征具有免疫相关性。 对于有症状性甲状腺功能减退,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应根据需要开始甲状腺激素代替治疗。对于症状性甲状腺功能亢进,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并根据需要给予抗甲状腺药物。如果怀疑有甲状腺急性炎症,也应考虑按照1-2 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开始皮质类固醇治疗。一旦病情改善,可在皮质类固醇减量(若需要)后重新开始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应继续监测甲状腺功能,以确保采用适当的激素替代治疗。对于危及生命的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必须永久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对于症状性2级肾上腺功能不全,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并根据需要开始生理性皮质类固醇代替治疗。对于重度(3级)或危及生命(4级)的肾上腺功能不全,必须永久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应继续监测肾上腺功能和激素水平,以确保采用适当的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 对于症状性2级或3级垂体炎,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并根据需要开始激素代替治疗。如果怀疑有垂体急性炎症,也应考虑按照1-2 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开始皮质类固醇治疗。一旦病情改善,可在皮质类固醇减量(若需要)后重新开始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对于危及生命的(4级)垂体炎,必须永久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应继续监测垂体功能和激素水平,以确保采用适当的激素替代治疗。 对于症状性糖尿病,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并根据需要开始胰岛素替代治疗。应继续监测血糖水平,以确保采用适当的胰岛素替代治疗。但对于危及生命的糖尿病,必须永久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免疫相关性皮肤不良反应 已经在纳武利尤单抗治疗中观察到重度皮疹。若出现3级皮疹,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若出现4级皮疹,则停用。重度皮疹时,应使用1-2 mg/kg/天甲泼尼松当量给予高剂量皮质类固醇进行治疗。 已经观察到过罕见的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病例,其中有些甚至出现死亡结局。如果出现SJS或TEN的症状或体征,应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将患者转至专科机构进行评估和治疗。如果患者在纳武利尤单抗使用中出现SJS或TEN,建议永久停用纳武利尤单抗。患者在既往接受其他抗癌免疫激动剂治疗中出现过严重或威胁生命的皮肤不良反应,应谨慎使用纳武利尤单抗。 其他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 在不同剂量、给药方案和肿瘤类型的临床试验中,有小于1%的纳武利尤单抗治疗患者报告了以下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胰腺炎、葡萄膜炎、脱髓鞘、自身免疫性神经病变(包括面部和外展神经麻痹)、格林-巴利综合征(Guillain-Barré syndrome)、肌无力综合征、脑炎、胃炎、结节病、十二指肠炎、肌炎、心肌炎和横纹肌溶解症。纳武利尤单抗上市使用后已有伏格特-小柳-原田综合征(Vogt-Koyanagi-Harada syndrome)的病例报告。 对于疑似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应进行充分的评估以确认病因或排除其他病因。根据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应暂停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并给予皮质类固醇。一旦病情改善,可在皮质类固醇减量后重新开始纳武利尤单抗治疗。若出现任何复发的重度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及任何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性不良反应,必须永久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 使用纳武利尤单抗中已经报告罕见的肌肉毒性(肌炎、心肌炎和横纹肌溶解症),其中一些出现死亡结局。如果患者出现肌肉毒性的症状和体征,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将患者转至专科部门进行评估并及时治疗。根据肌肉毒性严重程度,应暂停或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并开始适当治疗。 上市后接受PD-1抑制剂的患者,报告有实体器官移植排斥反应。接受纳武利尤单抗治疗会增加实体器官移植排斥的风险。在此类患者中应考虑纳武利尤单抗治疗的获益/可能的器官排斥风险。 输液反应 已经在纳武利尤单抗临床试验中观察到重度输液反应(参见[不良反应])。如果出现重度或危及生命的输液反应,必须停止纳武利尤单抗治疗,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出现轻或中度输液反应的患者在接受纳武利尤单抗治疗时应给予密切监测,并依照输液反应预防的本地治疗指南预防用药。 疾病特异性注意事项 非小细胞肺癌 基线体质状况评分≥ 2、有活动性脑转移或自身免疫性疾病、症状性间质性肺病的患者,以及在进入研究前曾接受过全身性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排除在NSCLC临床试验之外(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和[临床试验])。因无相关数据,该类人群应在认真考虑个体可能的获益/风险后慎用纳武利尤单抗。 控制钠摄入的患者 本品每毫升含0.1 mmol(或2.5 mg)钠。在对控制钠摄入的患者进行治疗时,应考虑这一因素。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基于药效学特性,纳武利尤单抗不可能会影响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由于可能出现疲劳等不良反应(参见[不良反应]),因此,建议患者在驾驶或操作机器期间慎用本品,直至确定纳武利尤单抗不会对其产生不良影响。 配伍禁忌 在没有进行配伍性研究的情况下,本品不得与其他医药产品混合。本品不应与其它医药产品经相同的静脉通道合并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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