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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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0mg |
8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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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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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436 |
国药准字H20057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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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适用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治疗HIV-1感染。 |
适用于病毒性肺炎和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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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和12岁及12岁以上儿童患者(35 kg或以上)推荐剂量 对HIV-1或慢性乙肝的治疗:剂量为每次300 mg(1片),每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时服用。 对于慢性乙肝的治疗,最佳疗程尚未明确。体重小于35 kg的慢性乙肝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研究。 成人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剂量的调整:在中至重度肾功能损害的受试者中给予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时,药物暴露显著增加(参见[药代动力学])。对基线肌酐清除率<50 mL/min的患者,应按照下文调整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的给药间期。 在此推荐的给药间期是根据在不同肾功能损害级别的非HIV和非HBV感染受试者,包括需要血液透析的晚期肾病的患者中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数据模型得出。 在中度到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尚未对这些给药间期调整建议的安全性和疗效进行临床评价,因此在这些患者中应当密切监测对治疗的临床反应和肾功能(参见[注意事项])。 对轻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50 - 80 mL/min)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在这些患者中应定期监测计算出来的肌酐清除率和血清磷(参见[注意事项])。 对肌酐清除率发生改变患者的剂量调整(推荐300 mg给药间隔时间) 肌酐清除率使用理想(偏瘦)体重计算。 肌酐清除率50 mL/min:每24小时1次; 肌酐清除率30 - 49 mL/min:每48小时1次; 肌酐清除率10 - 29 mL/min:每72 - 96小时1次; 血液透析患者:每7天1次或共透析约12小时后[一般每周1次(假定每周3次血液透析,每次大约持续4小时)。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应当在完成透析后给药] 在肌酐清除率<10 mL/min的非血液透析患者中,尚未对替诺福韦的药代动力学进行评价,所以对这些患者没有给药建议。 尚无肾功能损害儿童患者给药建议数据。 |
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适量使溶解。1、肌肉注射,一次40~80mg一日1~2次。2、静脉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一日0.16~0.4g一日1~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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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在600名未经治疗的患者中进行了双盲对照研究,患者接受了144周的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N=299)或司他夫定(d4T)(N=301)与拉米夫定(3TC)和依非韦伦(EFV)联合治疗(研究903),其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轻至中度的胃肠道事件和头晕。 2.轻度不良事件(1级)很常见,两组相似,包括头晕、腹泻和恶心。摘选的治疗引发的中至重度不良事件总结见表2。 |
炎琥宁临床应用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或类热原样反应。炎琥宁与穿琥宁在体内活性代谢物为同一物质,文献报道穿琥宁上市后观察到的不良反应有:1、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瘙痒、斑丘疹、严重甚至呼吸困难、水肿、过敏性休克,多在首次用药出现;2、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也有肝功能损害报道;3、血液系统反应可见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紫癜等;4、致热原样反应寒战、高热、甚至头晕、胸闷、心悸、心动过速、血压下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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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禁用于先前对本药物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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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其化学名称为:9-[(R)-2-[[双[[(异丙氧基羰基)氧基]甲氧基]氧膦基]甲氧基]-丙基]腺嘌呤,富马酸盐(1:1)。 |
本品主要成份:炎琥宁。化学名称:14-脱羟-11,12-二脱氢穿心莲内酯-3,19-二琥珀酸半酯钾钠盐一水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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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杏仁状薄膜衣片,一面上刻有“GSK”和“300”。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或块状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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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同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1、本品需输液前新鲜配制,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2、本品忌与酸、碱性或含有亚硫酸氢钠、焦亚硫酸钠为抗氧化剂的药物配伍,如维生素B6注射液,葡萄糖酸钙注射液、氨茶碱、氨基糖甙类、喹诺酮类药物。3、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热、气短现象,应立即停止用药。4、一但出现过敏性休克表现,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5、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6、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7、请放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