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0ml:12g |
5mg(按C26H26F2N2计) |
|
生产企业 |
四川科瑞德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3525 |
国药准字H3102120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全面性、部分性或其它类型癫痫。 |
脑血供不足 脑晕 椎动脉缺血 癫痫 偏头痛 脑血栓 耳鸣 |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2次,每日用量取决于年龄和体重。 |
(1)包括椎基地底动脉供血不全在内的中枢性眩晕及外周性眩晕,选用氟桂利嗪每日10~20mg,2~8周为1疗程。(2)特发性耳鸣者,氟桂利嗪10mg,每晚1次,10天为一个疗程。(3)间歇性跛行,氟桂利嗪每日10~20mg。(4)偏头痛预防,氟桂利嗪5~10mg,每日两次。(5)脑动脉硬化,脑梗塞恢复期;氟桂利嗪每日5~10mg。 |
|
副作用 |
|
1.最常见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属一过性的。2.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 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报道有: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 4. 其它,溢乳,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
禁忌 |
妊娠期间,除非没有合适的其他治疗方案才可以使用本品,其他情况都应禁用;?妊娠期间,除非没有合适的其他治疗方案才可以使用本品,其他情况都应禁用; ?育龄期妇女,除非满足避孕计划的条件才可以使用本品,其他情况都应禁用。 ?急性肝炎; ?慢性肝炎; ?有严重肝炎的病史或家族史,特别是与用药相关的; ?对丙戊酸钠、双丙戊酸钠、丙戊酰胺过敏; ?肝性卟啉症; ?合用甲氟喹、圣约翰草(St John's Wort) ?已知患有由核基因编码的线粒体酶聚合酶γ突变引起的线粒体疾病(POLG,例如Alpers-Huttenlocher综合征)的患者和2岁以下疑似患有POLG相关疾病的儿童; ?已知患有尿素循环障碍疾病的患者。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戊酸钠,辅料为山梨醇溶液、糖精钠、羟苯甲酯钠、羟苯丙酯钠、樱桃味水溶性香精、羟乙纤维素、胭脂红、无水枸缘酸、纯化水 |
活性成份,盐酸氟桂利嗪。化学名:(E)-1-[双(4-氟苯基)甲基]-4-(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分子式:C26H26F2N2·2HCI分子量:477.42。 |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澄清的粘稠液体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 |
|
注意事项 |
开始抗癫痫药物治疗时,除了一些特定癫痫类型会出现自发变化外,极少数病例还会出现癫痫发作频率增加或新的癫痫发作类型。这主要与合用其他抗癫痫药物或药代动力学的相互影响(见【药物相互作用】),毒性反应(肝病或脑病,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或药物过量有关。 由于服用本品后,药物在体内被转化为丙戊酸,因此在服用本品的同时不应联合服用其他含有可转 化为相同化合物的活性成份的药品,以防止体内丙戊酸过量(如双丙戊酸盐、丙戊酰胺等)。 |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