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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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0ml:12g |
50mg*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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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科瑞德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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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3525 |
国药准字H20143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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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全面性、部分性或其它类型癫痫。 |
癫痫: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单药治疗: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目前暂不推荐对12岁以下儿童采用单药治疗,因为尚未得到对这类特殊目标人群所进行的对照试验的相应数据。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添加疗法: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本品也可用于治疗合并有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癫痫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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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2次,每日用量取决于年龄和体重。 |
单药治疗: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mg,每日一次,连服2周;随后用50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50-100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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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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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药作为单药治疗的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报导包括头痛、疲倦、皮疹、恶心、头晕、嗜睡和失眠。在临床双盲、添加试验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发生率高达10%,服用安慰剂的病人为5%。2%的病人因皮疹导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疗。这种皮疹在外观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疗开始的前8周出现,停用拉莫三嗪后消失。罕见的、严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征)已经有报道,后者会引发高死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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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期间,除非没有合适的其他治疗方案才可以使用本品,其他情况都应禁用;?妊娠期间,除非没有合适的其他治疗方案才可以使用本品,其他情况都应禁用; ?育龄期妇女,除非满足避孕计划的条件才可以使用本品,其他情况都应禁用。 ?急性肝炎; ?慢性肝炎; ?有严重肝炎的病史或家族史,特别是与用药相关的; ?对丙戊酸钠、双丙戊酸钠、丙戊酰胺过敏; ?肝性卟啉症; ?合用甲氟喹、圣约翰草(St John's Wort) ?已知患有由核基因编码的线粒体酶聚合酶γ突变引起的线粒体疾病(POLG,例如Alpers-Huttenlocher综合征)的患者和2岁以下疑似患有POLG相关疾病的儿童; ?已知患有尿素循环障碍疾病的患者。 |
禁用于曾对拉莫三嗪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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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戊酸钠,辅料为山梨醇溶液、糖精钠、羟苯甲酯钠、羟苯丙酯钠、樱桃味水溶性香精、羟乙纤维素、胭脂红、无水枸缘酸、纯化水 |
本品活性成份为拉莫三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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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色澄清的粘稠液体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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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开始抗癫痫药物治疗时,除了一些特定癫痫类型会出现自发变化外,极少数病例还会出现癫痫发作频率增加或新的癫痫发作类型。这主要与合用其他抗癫痫药物或药代动力学的相互影响(见【药物相互作用】),毒性反应(肝病或脑病,见【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或药物过量有关。 由于服用本品后,药物在体内被转化为丙戊酸,因此在服用本品的同时不应联合服用其他含有可转 化为相同化合物的活性成份的药品,以防止体内丙戊酸过量(如双丙戊酸盐、丙戊酰胺等)。 |
有皮肤不良反应的报告,一般发生在拉莫三嗪(利必通)开始治疗的前8周。大多数皮疹是轻微的和自限性的。但是,曾罕见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毒性上皮坏死溶解(TEN)的报道(参见[不良反应])。严重皮疹如SJS综合征,在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的发生率约为1:1000。12岁以下儿童发生的危险高于成人。有研究表明12岁以下儿童发生皮疹且需住院治疗的比率为1:300~1:100(参见[不良反应])。儿童最初发生的皮疹可能会被误认为是感染;在本品治疗的前8周,如果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