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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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20H21FN2O计:(1)5ml:5mg (2)10ml:10mg |
30mg*7s*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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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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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3499 |
国药准字H20010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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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适用药物治疗的各型抑郁症患者,能解除其抑郁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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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 用量: 抑郁症 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 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 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 |
成人:开始时30mg/日,根据临床效果逐步调整剂量。有效剂量为30-90mg/日(一般为60mg/日)。 注意: 1.每日量可分次服用,但最好能于睡前顿服(夜间一次服用能改善睡眠)。 2.临床症状改善后,仍应维持几个月的药物治疗。 3.服法:本药为水溶性薄膜衣片,应用少量水吞服,不可嚼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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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 约5%的患者有失眠、阳痿、恶心、便秘、多汗、口干、疲劳、嗜睡。约2%的患者有头痛、上呼吸道感染、背痛、咽炎和焦虑等。偶见报道可引起躁狂或轻度躁狂或低钠血。有惊厥史的患者应慎用。实验室参数没有明显的改变。心电图无明显异常。 |
1.偶有造血功能障碍、癫痫发作、轻度躁狂、低血压、肝功能损害、关节痛、浮肿及男子女性型乳房。在治疗的开始几天会出现嗜睡,但为了保证最有效的抗抑郁作用,不应减低盐酸米安色林的剂量。 2.与抑郁症有关的一些症状如:视力模糊、口干、便秘等在盐酸米安色林治疗期间并不增加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事实上,这些症状随病情好转而有所下降。 3.急性超剂量症状仅限于过度镇静。不太可能发生心律不齐、癫痫发作,严重低血压和呼吸抑制。迄今无特效解救药。可采用洗胃及适当的对症和支持疗法,以维持生命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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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活性成份或任一辅料过敏者禁止使用。 2.禁止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1)合用(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 3.禁止与利奈唑胺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4.禁止与匹莫齐特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5.在已知患有QT间期延长或先天性QT综合征的患者中,禁止使用本品。 |
躁狂症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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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泰必利。 化学名:N-[2-(二乙氨基)乙基]-5-(甲磺酰)-邻-甲氧苯甲酰胺盐酸盐。分子量:C15H24N2O4S·HC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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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应为无色澄清液体。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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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哺乳期妇女 艾司西酞普兰可在乳汁中分泌,哺乳妇女不应接受本品治疗或在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本品组发生与自杀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是为了临床试验,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表现。 |
1. 盐酸米安色林在服药最初几天内,可能影响精神运动性功能,服用抗抑郁药治疗抑郁症的患者,一般应避免从事危险性工作,如驾车或操作机器。 2. 盐酸米安色林象其它抗抑郁药一样,对双相抑郁症患者可能诱发轻躁狂发作。对这类病人应停止治疗。 3. 曾报道说盐酸米安色林能引起骨髓抑制,主要为粒细胞减少症和粒细胞缺乏症。一般见于治疗4-6周左右,停药后即可恢复。如病人出现发热、咽痛、口角炎或其它感染症状,则应作血常规检查,这一副反应可见于各种年龄,但老年人中更易发生。 4. 当患者同时有糖尿病、心脏病、肝或肾功能不全时,应采取常规预防措施,并严密检查其同时服用的其它药物剂量,虽然盐酸米安色林治疗时并不一定发生抗胆碱能副作用,但对窄角性青光眼或前列腺肥大可疑患者,仍应加强观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