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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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0mg(按齐拉西酮计) |
1m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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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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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60411 |
国药准字J2018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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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 、幻想 、思维紊乱、敌视 、怀疑 )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 、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 、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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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初始治疗:一次20mg,一日二次,餐时口服。视病情可逐渐增加到一次80mg、一日二次。为了确保最低有效剂量,在调整剂量前应仔细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剂量调整间隔一般应不少于2天,因为口服本品在1-3 天内血药浓度达到稳定状态。 维持治疗:应定期评估并确定患者是否需维持治疗。尽管齐拉西酮维持治疗的时间长短尚未确定,但在52 周临床试验中,精神分裂症患者持续使用齐拉西酮的有效剂量为:一次20-80mg,一日二次。在维持治疗期间,应采用最低有效剂量,多数情况下,使用20mg 齐拉西酮每日两次即足够。 特殊人群用药:不同年龄、性别、种族人群,以及肾功能或者肝功能损伤的患者,一般均无需调整剂量。 |
1、精神分裂症 由使用其他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病人原来使用的是长效抗精神病药,则可用本品替换该药治疗。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再评定。 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 推荐起始剂量为一日二次,一次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二次,一次2mg ;如能耐受,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二次,每次3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为期1-2年的临床试验表明利培酮延缓精神分裂症复发额有效剂量为2~8mg/天,同时也证实了采用一日一次给药方式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试验中起始剂量为第一日1mg,第二天增加到一日2mg,第三天可增加到一日4mg,此后,可维持次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 临床医师应定期对患者进行再评估以确定用适当剂量进行维持治疗的必要性。 不管采用何种给药方式,对某些患者应进行缓慢的剂量调整,调整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调整时,推荐增减剂量以1~2mg的小剂量进行。 利培酮的最大有效剂量范围为每日4~8mg,但一日二次,每日剂量超过6mg给药不能证明比较低剂量更有效,而且同更多的锥体外系症状和其他副作用有关,因此一般不推荐使用。由于对剂量大于每日16mg的安全性尚未评定,因此每日用药剂量不应超过16mg。 在需要加强镇静作用时,可加用苯二氮卓类药物。 2、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推荐起始剂量每日1次,每次1~2mg,剂量可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剂量增加的幅度为每日1mg,剂量增加至少间隔24小时或间隔更多天数进行。大多数患者的理想剂量为每日2~6mg。在所有的对症治疗期间,应不断地对是否需要继续使用本品进行评价。 3、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肾功能损害患者清除抗精神病药物的能力低于正常成人 ;而肝病患者血浆内利培酮未结合部分的浓度较正常值高。 肾病及肝病患者起始剂量及维持剂量均应减半,剂量调整幅度及速度应降低。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根据个体需要,剂量可逐渐加大到每日二次,每次1~2mg。剂量调整间隔应不小于1周,剂量增减的幅度为每日二次,每次0.5mg。这些患者的临床应用经验有限,用药应谨慎。 服药方法: 1、将药瓶的瓶盖下压的同时逆时针旋转,取下瓶盖。 2、将取样器取出后插入已开盖的药瓶中。 3、握住取样器下端的圆环,同时握住上端圆环向上拉出至所需服用药量处。 4、握住取样器下端的圆环,将整个取样器从药瓶中取出。 5、向下按取样器上端圆环将其中口服液全部推入非酒精饮料中(茶水除外)。 6、拧紧药瓶的瓶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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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国外上市前临床试验报道了以下不良事件: 精神分裂症患者:齐拉西酮组和安慰剂组不良事件所致停药率分别为4.1%(29/702)和2.2 %(6/273)。主要不良事件为皮疹,齐拉西酮组有7 例患者因皮疹停药(1%),安慰剂组为0。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发生率大于5%的常见不良反应见表1。 表2 列出了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急性期治疗(最长6周)时,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包括齐拉西酮组发生率超过2%的不良事件,和发生率大于安慰剂组患者的不良事件。 短期、固定剂量、安慰剂对照试验中,剂量依赖性不良事件 集合分析4 个研究中剂量-反应关系表明,下列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剂量明显相关:乏力、体位低血压、厌食、口干、流涎增加、关节痛、焦虑、头晕、肌张力障碍、肌张力亢进、嗜睡、震颤、鼻炎、皮疹和视觉异常。 锥体外系综合征(EPS):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治疗组和安慰剂组EPS 的发生率分别为14%和8%。经Simpson-Angus 测量表(主要评价EPS)和Barnes Akathisia 表(主要评价静坐不能)评估,治疗组和安慰剂组间无差异。 肌张力障碍——本类药物共有效应: 治疗最初几日,易感患者可能会出现以肌群异常收缩时间延长为表现的肌张力障碍症状。 这些症状包括:颈部肌肉痉挛,有时会进一步引起喉头发紧、吞咽困难、呼吸不畅、和/或伸舌困难。 虽然这些症状在低剂量用药时即可出现,但是这些症状在使用高效价、高剂量的传统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时发生更为频繁,程度更为严重。男性和年轻人群罹患急性肌张力障碍的风险增高。 生命体征变化:齐拉西酮与体位性低血压有关。 体重增加:集合分析4 周和6 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结果显示齐拉西酮治疗组和安慰剂组体重超过初始体重7%的患者比例分别为10%和4%,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与安慰剂组相比,治疗组体重平均增加0.5kg。在这些临床试验中,齐拉西酮治疗组和安慰剂组出现体重增加的不良事件率分别为0.4%和0.4%。长期用齐拉西酮治疗期间,根据基线体重指数(BMI,body mass index)对患者进行分组,结果显示与体重正常(体重指数BMI=23-27)或体重过重(BMI>27)的患者相比,BMI 较低(BMI<23)的患者平均体重增加最大、具有临床意义的体重增加(体重的7%)的发生率也最高。基线BMI低的患者体重平均增加1.4kg,基线BMI 正常的患者体重无变化,基线BMI高的患者体重平均降低1.3kg。 心电图(ECG)变化:齐拉西酮与QTc 间期增加有关,在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试验中,患者用齐拉西酮后心率平均增加1.4 次/分,患者服安慰剂心率平均降低0.2次/分。 市前口服齐拉西酮的其他不良事件 下面按身体系统对不良事件再次进行分类,并且按照下列定义的发生频率进行排序:常见不良事件:发生率至少为1%;不常见不良事件:1/1000<发生率<1/100;罕见不良事件:发生率<1/1000。 全身: 常见:腹痛、感冒样症状、发烧、意外跌倒、面部浮肿、寒战、光敏反应、肋痛、体温过低、驾驶机动车意外。 心血管系统: 常见:心动过速、高血压、体位性低血压; 不常见:心动过缓、心绞痛、心房颤动; 罕见: 1 级AV 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静脉炎、肺栓塞、心肌肥大、脑梗塞、脑血管意外、深度血栓性静脉炎、心肌炎、血栓性静脉炎。 消化系统: 常见:厌食、呕吐;不常见:直肠出血、吞咽困难、舌水肿; 罕见:牙龈出血、黄疸、粪便嵌塞、γ-谷氨酰转氨酶升高、呕血、胆汁阻塞性黄疸、肝炎、肝肿大、口粘膜白斑病、脂肪肝、黑吐症。 内分泌系统: 罕见:甲状腺机能减退,甲状腺机能亢进,甲状腺炎。 血液淋巴系统: 不常见:贫血、淤血、白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嗜曙红细胞增多、淋巴结病; 罕见:血小板减少、低色素性贫血、淋巴细胞增多、单核细胞增多、嗜碱粒细胞增多、淋巴水肿、红细胞增多症、血小板增多症。 代谢和营养性异常: 不常见:渴、转氨酶升高、周围性水肿、高血糖、肌酸磷酸激酶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高胆固醇血症、脱水、乳酸脱氢酶升高、蛋白尿、低血钾; 罕见: BUN升高、肌酐升高、高血脂、血浆胆固醇降低、高血钾、低血氯、低血糖、低血钠、低蛋白血症、糖耐量异常、痛风、高氯血症、高尿酸血症、低钙血症、低血糖性反应、低镁血症、酮病、呼吸性碱中毒。 *肌肉骨骼系统: * 常见:肌痛; 不常见:腱鞘炎; 罕见:肌病。 神经系统: 常见:激越、锥体外系症状、震颤、肌张力障碍、肌张力亢进、运动障碍、敌意、颤搐、感觉异常、意识混乱、眩晕、运动功能减退、运动功能增加、步态异常、动眼神经危象、感觉迟钝、共济失调、健忘症、齿轮样强直、谵妄、肌张力减退、运动不能、发音困难、戒断综合征、舞蹈症、复视、运动失调、神经病变; 不常见:麻痹; 罕见:肌阵挛、眼球震颤症、斜颈、口周感觉异常、角弓反张、反射增强、牙关紧闭症。 呼吸系统: 常见:呼吸困难; 不常见:肺炎,鼻衄; 罕见:咳血、喉痉挛。 皮肤及附属器官: 不常见:斑丘疹、荨麻疹、秃顶、湿疹、表皮脱落性皮炎、接触性皮炎、水泡大疱疹。 特殊感觉: 常见:真菌性皮炎; 不常见:结膜炎、干眼、耳鸣、睑炎、白内障、畏光; 罕见:眼出血、视野缺损、角膜炎、结膜炎。 泌尿生殖系统: 不常见:阳痿、异常射精、闭经、血尿、月经过多、女性泌乳、多尿症、尿潴留、子宫不规则出血、男性性功能障碍、性快感缺失、糖尿; 罕见:男子女性型乳房、阴道出血、夜尿症、少尿、女性性功能障碍、子宫出血。 上市后的使用中观察到的其他不良事件 上市后报告的、未在上面介绍的不良事件包括下面这些不良事件,根据发生率的定义,属于罕见不良事件(并且尚未确定与齐拉西酮治疗的因果关系): 心脏异常:心动过速、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律失常(同时有很多混杂因素-参见注意事项)。 消化系统异常:舌肿胀; 神经系统异常:面部下垂感、精神抑制药恶性综合征、5-羟色胺综合征(单独服用或联合服用5-羟色胺类药物)、迟发性运动障碍; 精神异常:失眠、躁狂/轻躁狂;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溢乳、阴茎异常勃起; 皮肤及皮下组织异常:过敏性反应(如过敏性皮炎、血管性水肿、口面部水肿、荨麻疹等)、皮疹; 泌尿生殖系统异常:遗尿症、尿失禁; 血管疾病:体位性低血压、昏厥。 在中国进行的验证性临床研究中,最常见的、各种原因引起的不良事件主要发生在中枢神经系统(CNS),包括:静坐不能、锥体外系症状、嗜睡、运动障碍、头晕等。主要为轻度和中度。118例接受齐拉西酮治疗的患者中,有1 例出现QTc 间期 > 500 毫秒 (511毫秒),1 例出现ECG 的不完全右束枝传导阻滞,导致患者退出研究。2 例患者均无临床症状,停药后恢复正常 |
临床试验数据 在一项临床试验中评价本品的安全性,9712例不同类型的精神病患者(包括成人、老年痴呆患者和儿童)至少接受本品一个剂量的治疗。其中2626例患者在参加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时接受了本品的治疗。在治疗状况和持续时间上有很大的区别,包括双盲、定量和不定量、安慰剂或活性对照试验和开放期试验的住院和门诊患者,短期(至12周)和长期(至3年)给药(交叉分类)。 多数不良反应为轻中度。 报告自使用注射用利培酮微球的患者,与利培酮相关的其它不良反应如下,其中不包括与剂型或注射给药途径相关的不良反应。 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感染、肠胃炎、皮下脓肿 血液和淋巴系统:嗜中性白血球减少症 精神病性障碍:抑郁 神经系统:感觉异常、惊厥 眼部:睑痉挛 耳部和迷路:眩晕 心脏:心动过缓 血管:高血压 胃肠道:牙痛、舌痉挛 皮肤及皮下组织:湿疹 骨骼肌、结缔组织和骨异常:臀痛 全身及给药部位:疼痛 研究:体重下降、γ-谷氨酸转移酶升高、肝酶水平升高 中毒和损伤:跌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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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与痴呆有关的老年精神病患者死亡率增加 与痴呆有关的老年精神病患者服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后死亡率有增加的风险。在此类患者完成的 17 个安慰剂对照试验(众数疗程约为10 周)中,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导致死亡的风险是安慰剂的 1.6-1.7 倍;在为期10 周的对照试验中,药物治疗患者的死亡率约为4.5%,安慰剂约为2.6%。尽管死亡原因各不相同,主要的致死原因包括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和猝死)和感染(如,肺炎)。齐拉西酮未批准用于治疗痴呆相关的精神病。 |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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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哌啶醇.。 化学名称:1-(4-氟苯基)-4-[4-(4-氯苯基)-4-羟基-1-哌啶基]-1-丁酮。 分子式:C21H23ClFNO2 分子量:375.87 |
活性成份:利培酮。 化学名称:其化学名称为3-[2-[4-(6-氟-1,2-苯并异噁唑-3-基)-1-哌啶基]乙基]-6,7,8,9-四氢-2-甲基-4H-吡啶并[1,2-α]嘧啶-4-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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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至微粉色粉末。 |
本品为无色澄明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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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痴呆有关的老年精神病患者死亡率增加。与安慰剂相比,与痴呆有关的老年精神病患者服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后死亡率有增加的风险。齐拉西酮未批准用于治疗痴呆相关的精神病(见警示语)。 2.齐拉西酮治疗引起QTc 延长,比四种对照药物(利培酮、奥氮平、喹硫平和氟哌啶醇)对QTc的影响长约9-14 毫秒,但是比硫利哒嗪约短14 毫秒。一些能延长QT/QTc 间期的药物被认为与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律失常(torsade de pointes)的发生及猝死有关。QT/QTc 间期延长与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律失常的关系在QT/QTc 间期增加幅度较大时(增加幅度超过20 毫秒)比较明确,但是QT/QTc间期延长幅度较小时,也会增加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律失常的发生风险,或者在一些易感个体增强其发生的风险,比如有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或遗传易感个体。尽管在上市前临床研究中,患者服用推荐剂量齐拉西酮尚未出现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律失常(torsade de pointes),但因经验太少,尚不能排除其潜在的风险。罕见上市后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律失常的报告(多重混淆因素并存的情况下)。与其他几种抗精神病药相比,齐拉西酮延长QTc 间期的作用较强,增加了治疗过程中猝死的风险。这种可能性在选择治疗药物时应予以高度重视。 3.低血钾或低血镁能增加QT 延长和心律不齐的风险。低血钾/镁的患者在治疗前应补充电解质。齐拉西酮治疗期间又服用利尿剂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血清电解质。有严重心血管疾病病史的患者,如QT 间期延长、近期内的急性心肌梗塞、失代偿性心衰或者心律失常的患者,应避免接受齐拉西酮治疗。如果发现患者出现了持续性QTc >500 毫秒,应停用齐拉西酮。 4.服用齐拉西酮后出现了提示有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律失常发生的症状(如头晕、心悸、昏厥等)的患者,医生应用Holter 监测法对患者作进一步评价 5.恶性综合征(NMS) 已经有报道抗精神病药治疗可以诱发一组致死性的复合症状群,统一命名为“恶性综合征” (NMS)。NMS 的临床症状为:高热、肌僵、精神状态改变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如:脉博不规律和血压不稳、心动过速、出汗和心律失常);其他体征包括:肌酐磷酸酶升高、蛋白尿和急性肾衰。 应用齐拉西酮也有发生NMS 的可能,NMS 的处理包括: 如患者恢复后需要再次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应慎重考虑选择适当的抗精神病药治疗。须对患者情况进行密切监测,因有报道有复发NMS 的可能。 一旦发生应立即停止抗精神病药以及其他非必须使用的药物治疗; 并进行相应对症支持治疗和密切监测; 如果合并其他严重躯体疾病,应当采取特殊的治疗措施积极治疗。目前对于NMS 尚无公认的特效治疗方法。 6.迟发性运动障碍(TD) 使用齐拉西酮时应采取尽可能减少TD 发生的给药方式。如果用齐拉西酮治疗的患者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症状或体征,应考虑停药;但有些患者即使出现该症状 仍需要继续服用齐拉西酮治疗。 7.高血糖和II 型糖尿病 服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的患者已报道出现高血糖症,使用齐拉西酮的患者尚无高血糖症和糖尿病的报道。但是尚不清楚齐拉西酮无此不良反应报道是否仅与临床使用尚少有关。 8.皮疹:在齐拉西酮的上市前试验中,约5%的患者出现皮疹/荨麻疹,因此停药的患者约为1/6。皮疹的发生率与齐拉西酮的剂量有关,但是也可能是因为患者较长时间接受高剂量药物治疗的故。几例皮疹患者,出现了相关的全身症状和体征,如WBCs 计数增加。绝大多数患者用抗组胺药、类固醇或停药等辅助措施就能迅速改善症状。出现不能确定病因的皮疹时,应停用齐拉西酮。 9.体位性低血压:齐拉西酮可能引起一些患者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出现头晕、心动过速、昏厥等,特别是在用药初期和剂量调整期。这可能与齐拉西酮的α1-肾上腺素拮抗剂特性有关。齐拉西酮诱发昏厥的发生率为0.6%。有心血管病史(心肌梗塞、缺血性心脏病、心衰或传导异常)、脑血管病史或易于出现低血压的躯体疾病病史(脱水、血容量不足和服用抗高血压药)的患者应慎用齐拉西酮。 10.癫痫:临床试验期间,齐拉西酮诱发癫痫的发生率为0.4%。造成癫痫的原因十分复杂,和其他抗精神病药一样,有癫痫病史或癫痫发生阈值降低(如阿尔茨海默病,即早老性痴呆)的患者应慎用齐拉西酮。在65 岁以上的人群中,患有癫痫发生阈值降低的疾病比较普遍。 11.吞咽困难:食管运动异常和误吸均可能与服用抗精神病药有关。有吸入性肺炎风险的患者,应慎用齐拉西酮和其他抗精神病药。 12.高催乳素血症:与其他多巴胺D2 受体拮抗剂一样,齐拉西酮能升高人体内催乳素水平。约1/3 的人患乳腺癌可能是催乳素依赖性的,确诊为乳腺癌的患者应慎重考虑是否服用齐拉西酮。截至目前的临床研究和流行病学研究表明,长期服用齐拉西酮与精神病人肿瘤的发生无关。现有的资料太少,还不适宜作出最后的结论。 13.潜在损害认知和运动功能:齐拉西酮最常见的不良事件为嗜睡。在4-6 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齐拉西酮和安慰剂组嗜睡的发生率分别为14%和7%。在短期临床试验中,因嗜睡导致脱落的患者比例为0.3%。服药期间患者应谨慎从事需要精神支配的活动,如驾驶机动运输工具或驾驶具有危险性的机械,直到有理由确认,齐拉西酮治疗不会对上述活动产生不良影响为止。 14.阴茎异常勃起:上市前的资料中仅1 例患者出现阴茎异常勃起。阴茎异常勃起与齐拉西酮之间的关系尚未确定。具有α-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断作用的药物能诱发阴茎异常勃起,本品可能具有诱发阴茎异常勃起的作用。 15.体温调节:尽管上市前没有齐拉西酮影响体温调节功能的报道,但由于抗精神病药具有干扰体温调节中枢的能力,建议如果患者患有导致体温升高的状况时,如过度运动、暴露在极热环境中、服用抗胆碱能的药物或处于脱水状态时,应慎用齐拉西酮。 16..自杀:精神疾病患者均具有潜在的自杀意图,药物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高 风险患者。处方齐拉西酮的药量应为有效控制症状的最小剂量,以降低药物过量风险。 17.合并其他疾病患者的用药:齐拉西酮用于治疗伴某些其他全身性疾病患者的临床经验十分有限,还未系统评价在近期患有心肌梗塞或不稳定性心脏病患者中使用齐拉西酮的疗效。心脏病患者应慎用齐拉西酮。 |
1.老年痴呆患者 1.1总死亡率 对包括本品在内的几个非典型抗精神病药进行的17项对照试验汇总分析结果显示,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组老年痴呆患者的死亡率较安慰剂组有所增加。在对此类人群用本品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本品组和安慰剂组患者的死亡率分别为4.0%和3.1%。死亡患者的平均年龄为86岁(范围在67~100岁之间)。 1.2与呋塞米合用 在对老年痴呆患者用本品进行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利培酮与呋塞米合并用药患者的死亡率高于单独使用利培酮或呋塞米的患者,分别为7.3%(平均年龄89岁,范围75-97岁)、3.1%(平均年龄84岁,范围70-96岁)和4.1%(平均年龄80岁,范围67-90岁)。在4项临床试验中的2项观察到了合用呋塞米和本品的患者死亡率增加的现象。 尽管尚未找到明确的病理生理学机制来解释这一现象,并且患者的死亡原因也不相同,但对老年患者合并给利培酮和呋塞米时需谨慎评估风险利益。在服用利培酮并合用其它利尿剂的患者中,并未出现以上死亡率增加的现象。由于脱水是老年痴呆患者很重要的致死因素,所以应尽量避免脱水的发生。 2.脑血管意外(CAE) 在对老年痴呆患者(平均年龄85岁,范围73-97岁)进行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观察到利培酮组包括死亡在内的脑血管方面不良事件(脑血管意外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的发生率较安慰剂组高。 3.对α受体的阻断活性 由于本品具有对α受体的阻断作用,可能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尤其是在治疗初期的剂量调整阶段。对于已知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血容量降低或脑血管疾病)应慎用本品,剂量应按推荐剂量逐渐增加(见用法用量),如发生血压过低现象,应考虑减少剂量。 4.迟发性运动障碍/锥体外系症状(TD/EPS) 同其它所有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本品也可能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非自主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有报告表明,锥体外系症状的发生是迟发性运动障碍发展的风险因素,而与其它传统抗精神病药物相比,本品较少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因此与传统抗精神病药物相比,本品引发迟发性运动障碍的风险较低。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症状,应考虑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5.抗精神病药的恶性综合征(NMS) 已有报告指出,服用传统的抗精神病药可能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障碍和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还可能出现肌红蛋白尿症(横纹肌溶解症)和急性肾衰。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 对于路易氏小体性痴呆或帕金森氏病患者,在处方抗精神病药(包括本品)时,应权衡利弊,这类药物可能增加恶性综合征的风险。同时以上人群对抗精神病药物的敏感度增加,除出现锥体外系症状外还会出现混乱、迟钝、体位不稳而经常跌倒。 6.高血糖 罕见高血糖及原有糖尿病加重的报告。糖尿病患者及糖尿病高危人群服用本品时应进行适当的临床监测。 7.QT间期 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对有心律失常病史、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征的患者给予本品,及与已知会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合用时,应谨慎。 8.其它 传统的抗精神病药会减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癫痫患者应慎用本品。 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因为本品可能引起体重增加。 对于老年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或老年痴呆患者推荐的特殊剂量,参见[老年用药]和[用法用量]部分。 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所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本品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在治疗期间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