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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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每片含盐酸贝凡洛尔50mg |
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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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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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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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50138 |
国药准字H20052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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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用于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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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为50mg/次,每日二次。如降压效果不佳时,可将剂量增加至100mg/次,每日二次。可根据病人的症状调整剂量。 〈用法用量相关的使用注意事项〉 对于嗜铬细胞瘤患者,因单药治疗时有使血压急剧上升的可能,应在用α阻滞剂进行初期治疗之后再服用本药品,并保持与α阻滞剂联合用药 |
1.口服.每24小时服1片,最好早晨服用. 2.加大剂量并不能提高吲达帕胺的抗高血压疗效,只能增加利尿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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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日本上市许可时及其后的不良反应统计结果: 在日本取得上市许可时及其后的对4899例病例调查中,有344例(7.02%)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心动过缓、窦性心动过缓、心悸等心率、心律失常(1.43%),血清胆固醇上升、血中尿酸升高等代谢、营养障碍(1.35%)。(2006年6月再审查结束时) 2.严重不良反应: (1)心力衰竭(不足0.1%)、房室阻滞(不足1%)、窦性功能不全(发生率不详):因本品可诱发心力衰竭、房室阻滞、窦性功能不全(明显窦性心动过缓、窦房阻滞等),用药期间应对病人密切观察,如出现此类症状,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措施。 (2)哮喘发作、呼吸困难(发生率不详):因本品可诱发并恶化哮喘,如出现此类症状,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措施。 3.同类药物出现的其它不良反应: 有报道β阻滞剂可以引起泪液分泌减少等症状,若出现此类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大部分临床和实验室的不良反应为剂量依赖性。噻嗪和相关利尿剂包括吲达帕胺可能引起下述情况:钾缺失和低钾血症,在某些高危人群中尤其严重(见注意事项)。在临床试验中,治疗4到6周的病人,10%出现低钾血症(血钾小于3.4mmol/l);有4%的病人出现血钾浓度小于3.2mmol/l。经过12周治疗,病人平均血钾浓度降低0.23mmol/l。低钠血症伴低血容量将引起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伴发的氯离子缺失可导致继发性代偿性代谢性碱中毒:该反应发生的几率很低,程度亦轻。在治疗期间,血浆中尿酸及血糖增加:在痛风和糖尿病的病人中应用这些利尿剂时,必须非常慎重地考虑其适应症。 血液学方面的病症,非常罕见: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营养不良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高钙血症十分罕见。在肝功能不全情况下,可能发生肝性脑病(见禁忌和注意事项)。过敏反应,主要是皮肤过敏,见于以往过敏或哮喘病人。斑丘疹,紫癜,可能加重原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恶心、便秘、口干、眩晕、疲乏、感觉异常、头痛等症状很少发生,而且大多随药物减量而缓解。胰腺炎非常罕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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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述患者禁用本品: (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代谢性酸中毒的患者。 (有可能助长由酸中毒引发的心收缩力下降、末梢动脉扩张、血压下降等。) (2)心源性休克的患者。 (本剂的心功能抑制作用有使症状恶化的可能。) (3)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 (本剂的心功能抑制作用有使症状恶化的可能。) (4)肺动脉高压引起的右心衰患者。 (本剂的心功能抑制作用有使症状恶化的可能。) (5)严重的窦性心动过缓、Ⅱ至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或窦房阻滞的患者。 (本剂的心功能抑制作用有使症状恶化的可能。) (6)孕妇或可能已妊娠的妇女。 (在动物实验(大鼠)中有胎儿体重减少的报告。)(参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7)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参照[用法用量相关的使用注意事项]) |
对磺胺药过敏。严重肾功能衰竭。肝性脑病或严重肝功能衰竭。低钾血症。通常,此药不要与锂和能引发扭转性室速的非抗心律失常药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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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3,4-二甲氧苯乙基]氨基-3-(间-甲苯氧基)-2-丙醇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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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50mg: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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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按照处方应用并遵医嘱。 2.下列患者慎用: (1)疑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因本品可诱发心衰症状,应对病人进行密切的观察,与洋地黄联合用药等应慎重给药) (2)疑有支气管哮喘或支气管痉挛的患者。(因本品也有β2受体阻滞作用,可诱发支气管哮喘、支气管痉挛的症状) (3)原发性低血糖患者、控制不良的糖尿病患者或处于禁食状态的患者,应注意血糖变化。(因易引发低血糖,易掩盖心动过速等低血糖症状,故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监测血糖水平) (4)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盐酸贝凡洛尔血浓度会上升,所以推荐从小剂量起开始给药) (5)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因药物代谢延缓,使本品的作用增强) (6)老年人(老年患者一般多有肾功能等生理功能降低的情况,且不宜过度降压,故建议从低剂量开始给药)(参照【老年用药】) (7)儿童(缺乏儿童用药的经验,安全性尚未确立)(参照【儿童用药】) 3.重要注意事项: (1)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心功能(脉搏、血压、心电图、X线等)。发现心动过缓或低血压症状时应减量或停止给药。必要时应使用硫酸阿托品。同时应注意监测肝功能、肾功能及血象。 (2)有报道心绞痛患者突然停用同类药物(盐酸普萘洛尔),可能会导致症状恶化或心肌梗死,因此如需停药应逐渐减量,并且要密切观察病情。病人未经医生许可应注意不得擅自停药。老年人尤其应注意上述事项。 (3)手术前48小时内建议不使用本品。 (4)因本品可能引起头晕或步态不稳等症状,服用本品的患者(特别是服药初期),应避免从事驾驶车辆等有危险的机械作业。 (5)出现不良反应时,根据需要采取减量或停药等措施。出现心力衰竭时应立即停药。 4.使用时注意事项: 发药时应指导患者将PTP铝箔包装的药片从铝箔板中取出服用。(曾有因误服铝箔板的报告。铝箔板的硬角穿入食管粘膜,引起穿孔,导致纵隔窦炎等严重并发症)。 |
警告:当肝功能受损时,噻嗪及其相关类利尿剂可能引起肝性脑病。如果发生此病,应立即停止应用利尿剂。由于此药中含有乳糖,因此禁用于先天性半乳糖血症、葡萄糖和半乳糖吸收障碍症或乳糖酶缺乏的患者。水和电解质平衡:血钠;治疗前必须测定血钠,此后应进行规律的监测。任何利尿剂治疗都可能导致低血钠,有时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血钠降低起初可以无症状,因此规律地监测血钠是十分必要的;在年老和肝硬化的病人,监测的次数应更频繁(见【不良反应】及【药物过量】)。血钾;钾丢失引起的低钾血症是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的主要危险。在某些高危人群中,例如在老年人、营养不良和/或多种药物治疗者、以及具有水肿、腹水的肝硬化病人、冠心病和心力衰竭病人,必须预防低血钾的发生(<3.4mmol/l)。在这些情况下,低血钾可以增加洋地黄类药物对心脏的毒性,增加心律失常的危险。心电图中长QT间期的患者,无论是先天性还是医源性的,用此药都有一定危险。低钾血症和心动过缓都是严重心律失常(尤其有致命危险的扭转性室速)的诱发因素。在所有上述病例中,必须更多地进行血钾监测。在治疗开始后的1周内,应进行首次血钾测定。测定出低血钾后,应进行相应的纠正。血钙;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可能减少尿中钙的排泄,引起短暂轻微的血钙升高。明显的高钙血症可能由于先前未被发现的甲状旁腺机能亢进所致。检查甲状旁腺功能之前,应停止治疗。血糖;在糖尿病患者,对血糖的监测十分重要,尤其当存在低钾血症时。尿酸;在高尿酸血症的病人,痛风发作的机率可能增加,应注意检测血液中尿酸含量。肾脏功能和利尿剂,只有当肾脏功能正常或轻度受损(成年人血肌酐低于25mg/L,即220μ mol/L)时,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才能够完全发挥作用。在老年人,必须依据年龄、体重和性别对血肌酐值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可依据Cockroft’s公式:Clcr=(140-年龄)×体重/(0.814×血肌酐),其中:年龄以“年”计算,体重单位:千克,血肌酐以微摩尔/升表示,此公式适于老年男性,对女性患者,公式所得结果还应乘以0.85。在利尿剂治疗初期,由于引起水钠丢失而造成的低血容量使肾小球滤过减少,这可能导致血中的尿素和肌酐增加。这种短暂的功能性肾功能不全,对肾功能正常者没有影响;但对于肾功能不全者,可使肾功能进一步恶化。运动员;此药含有的活性成分可能造成兴奋剂检测呈阳性反应,运动员对此应予以注意。运动员慎用。对驾驶机动车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不会影响警觉,但某些病人可能会发生与血压降低相关的个体反应,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以及联合应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时。因此,可以造成有关人员驾驶机动车和操作机器的能力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