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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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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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g:每片含盐酸贝凡洛尔50mg |
4mg*10片/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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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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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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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50138 |
国药准字H2025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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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根据多部权威指南和共识,盐酸贝尼地平适用于常见高血压,可改善全天清晨和夜间血压控制,减少血压波动;舒张压(低压)≥90和(或)收缩压(高压)≥140或不耐受水肿、头晕头痛、心悸、血糖血脂及尿酸代谢异常、勃起功能障碍等副作用的高血压患者;以及高血压合并冠心病、心绞痛、慢性肾病、糖尿病、高血脂、高尿酸的高血压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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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为50mg/次,每日二次。如降压效果不佳时,可将剂量增加至100mg/次,每日二次。可根据病人的症状调整剂量。 〈用法用量相关的使用注意事项〉 对于嗜铬细胞瘤患者,因单药治疗时有使血压急剧上升的可能,应在用α阻滞剂进行初期治疗之后再服用本药品,并保持与α阻滞剂联合用药 |
原发性高血压 成人用量通常为每次2-4mg, 早饭后口服,并应根据年龄及症状适当增减。效果不佳时,可增至每次8mg,1日1次。重症高血压患者,每次4-8mg, 1日1次,早饭后口服。 心绞痛 成人用量通常为每次4mg,1日2次,早晚各一次,饭后口服,并应根据年龄及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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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日本上市许可时及其后的不良反应统计结果: 在日本取得上市许可时及其后的对4899例病例调查中,有344例(7.02%)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为心动过缓、窦性心动过缓、心悸等心率、心律失常(1.43%),血清胆固醇上升、血中尿酸升高等代谢、营养障碍(1.35%)。(2006年6月再审查结束时) 2.严重不良反应: (1)心力衰竭(不足0.1%)、房室阻滞(不足1%)、窦性功能不全(发生率不详):因本品可诱发心力衰竭、房室阻滞、窦性功能不全(明显窦性心动过缓、窦房阻滞等),用药期间应对病人密切观察,如出现此类症状,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措施。 (2)哮喘发作、呼吸困难(发生率不详):因本品可诱发并恶化哮喘,如出现此类症状,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措施。 3.同类药物出现的其它不良反应: 有报道β阻滞剂可以引起泪液分泌减少等症状,若出现此类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
盐酸贝尼地平从注册临床试验至1997年10月期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总样本量为4679例。其中发生不良反应及临床检验值异常的分别为219例(发生率为4.7%)、361例。主要不良反应有心悸24例(0.5%)、颜面潮红22例(0.5%)、头痛20例(0.4%)等。 在 10425 例患者长达 3 年的研究中, 服用贝尼地平片后发生水肿的发生率仅 0.31%。另一项研究纳入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患者200例,随机分为贝尼地平组100例,2-4mg/次,1次/d;硝苯地平组100例,30mg/次,3次/d。所有患者均连续治疗12周后,不良反应总发生率:贝尼地平组8%,硝苯地平组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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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下述患者禁用本品: (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代谢性酸中毒的患者。 (有可能助长由酸中毒引发的心收缩力下降、末梢动脉扩张、血压下降等。) (2)心源性休克的患者。 (本剂的心功能抑制作用有使症状恶化的可能。) (3)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 (本剂的心功能抑制作用有使症状恶化的可能。) (4)肺动脉高压引起的右心衰患者。 (本剂的心功能抑制作用有使症状恶化的可能。) (5)严重的窦性心动过缓、Ⅱ至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或窦房阻滞的患者。 (本剂的心功能抑制作用有使症状恶化的可能。) (6)孕妇或可能已妊娠的妇女。 (在动物实验(大鼠)中有胎儿体重减少的报告。)(参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7)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参照[用法用量相关的使用注意事项]) |
心源性休克患者(有可能使症状恶化),孕妇或可能处于妊娠期的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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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3,4-二甲氧苯乙基]氨基-3-(间-甲苯氧基)-2-丙醇盐酸盐 |
盐酸贝尼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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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50mg: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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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按照处方应用并遵医嘱。 2.下列患者慎用: (1)疑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因本品可诱发心衰症状,应对病人进行密切的观察,与洋地黄联合用药等应慎重给药) (2)疑有支气管哮喘或支气管痉挛的患者。(因本品也有β2受体阻滞作用,可诱发支气管哮喘、支气管痉挛的症状) (3)原发性低血糖患者、控制不良的糖尿病患者或处于禁食状态的患者,应注意血糖变化。(因易引发低血糖,易掩盖心动过速等低血糖症状,故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监测血糖水平) (4)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盐酸贝凡洛尔血浓度会上升,所以推荐从小剂量起开始给药) (5)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因药物代谢延缓,使本品的作用增强) (6)老年人(老年患者一般多有肾功能等生理功能降低的情况,且不宜过度降压,故建议从低剂量开始给药)(参照【老年用药】) (7)儿童(缺乏儿童用药的经验,安全性尚未确立)(参照【儿童用药】) 3.重要注意事项: (1)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心功能(脉搏、血压、心电图、X线等)。发现心动过缓或低血压症状时应减量或停止给药。必要时应使用硫酸阿托品。同时应注意监测肝功能、肾功能及血象。 (2)有报道心绞痛患者突然停用同类药物(盐酸普萘洛尔),可能会导致症状恶化或心肌梗死,因此如需停药应逐渐减量,并且要密切观察病情。病人未经医生许可应注意不得擅自停药。老年人尤其应注意上述事项。 (3)手术前48小时内建议不使用本品。 (4)因本品可能引起头晕或步态不稳等症状,服用本品的患者(特别是服药初期),应避免从事驾驶车辆等有危险的机械作业。 (5)出现不良反应时,根据需要采取减量或停药等措施。出现心力衰竭时应立即停药。 4.使用时注意事项: 发药时应指导患者将PTP铝箔包装的药片从铝箔板中取出服用。(曾有因误服铝箔板的报告。铝箔板的硬角穿入食管粘膜,引起穿孔,导致纵隔窦炎等严重并发症)。 |
分割后应尽快服用(分割后应避光保存并在60日内服用)。 【特殊人群用药】 妇女用药 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应避免用药[据报道,动物实验(大鼠、家兔)中可见胎仔毒性,妊娠晚期给药会延长妊娠期及分娩时间]。 哺乳期妇女不宜用药,不得已用药时应停止哺乳[据报道,动物实验(大鼠)中,可见药物在母乳中的分布]。 2.儿童用药 尚未确立对早产儿、新生儿、乳儿、幼儿或小儿的安全性(无使用经验)。 3.老年用药 通常,老年患者不宜过度降压。因此患高血压的老年患者用药时,应从小剂量(2mg/日)开始,并注意观察用药情况,慎重给药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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