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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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18H19NOS 计 30mg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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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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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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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50285 |
国药准字H20058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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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抑郁症。 |
1、抑郁症及相关症状的治疗。2、强迫症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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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起始治疗 。推荐本品的起始剂量为40mg/日(20mg一日二次)至60mg/日(一日一次或30mg一日二次),不考虑进食情况。 现有的临床研究数据未证实剂量超过60mg/日将增加疗效。 一般认为抑郁症的急性发作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但尚没有充足的试验资料来确定患者应该连续服用度洛西汀治疗达多长时间。对此类患者,应对其接受维持治疗的必要性以及相应所需的剂量作定期评估。 2. 特殊人群。 肾脏功能受损患者的用量一对于晚期肾脏疾病(需要透析的)患者,或有严重肾脏功能损害(估计肌酐清除率〈30 mL/min的)患者,建议不用本品(见药理毒理)。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的用量一建议有任何肝功能不全的患者避免服用本品(见药理毒理和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的用量一对于老年患者,建议不必根据年龄调整剂量。与任何药物一样,治疗老年患者时应该慎重。在老年患者中个体化调整剂量时,增加剂量时应该额外小心。 对妊娠后三个月的女性患者的治疗一在妊娠后三个月内接触SSRIs或SNRls(五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的新生儿,产生的并发症会导致住院时间延长、需要呼吸支持和管道喂食(见注意事项)。当孕期女性用度洛西汀治疗时,在妊娠后三个月,医生应对治疗的潜在风险和获益进行认真的评价。医生应考虑在妊娠晚期逐渐减度洛西汀的用量。 3. 度洛西汀停药。已有报道本品及其他SSRI和SNRIs药物的停药反应(见注意事项)。停药时应对这些症状进行监测。建议尽可能的逐渐减药,而不是骤停药物。由于减少药物剂量或停药而引起了无法耐受的症状时,可以考虑恢夏使用以往的的处方剂量。随后再以更慢的的速度减药。 4. 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OA I)间的换药。MOAT停药后至少14天才可开始本品的治疗。本品停药后至少5天才可以开始MOAT的治疗(见禁忌和警告)。 |
口服 抑郁症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或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及50mg或100mg),晚上一次服用。建议逐渐增量直至有效。常用有效剂量为每天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且可根据个人反应调节,个别病例可增至每日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 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次服用。 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患者症状缓解后,继续服用抗抑郁制剂至少6个月。 马来酸氟伏沙明用于预防抑郁症复发的推荐剂量为每日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 强迫症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服用3-4天。通常有效剂量在每日2片-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300mg)之间。应逐渐增量直到达到有效剂量。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为4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200mg)。单剂量口服可增至每日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睡前服,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2-3次服。 如已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可继续应用此根据个人反应调整的剂量。如果服药10周内症状没有改善应继续使用本品。尽管尚无系统资料提示应用氟伏沙明持续治疗的最长时间,由于强迫症是一慢性疾病,可以考虑在相应患者人群中治疗时间大于10周。根据病人情况仔细调整剂量,使病人接受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并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治疗。也可考虑合并行为疗法。 对肝肾功能异常的患者,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 本品宜用水吞服,不应咀嚼。 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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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MDD急性期治疗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接受度洛西汀治疗的患者中,发生率≧2%以及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其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5%,且至少是安慰剂组发生率的两倍)包括恶心、口干、便秘、食欲下降、疲乏、嗜睡、出汗增多(详情请咨询专科医生) 尿急-度洛西汀属于已知的影响尿道阻力的药物。如果应用度洛西汀治疗的过程中出现尿急,应当考虑药物导致的可能性。 实验室变化-9周MDD或13周DPNP安慰剂对照研究中,与基线比较,度洛西汀治疗结束后,ALT、AST、CPK和碱性磷酸(醋)酶均值出现轻度增高。与安慰剂组比较,度洛西汀治疗的患者中出现这些异常值表现为偶发、中度、一过性的异常(见注意事项)。 生命体征改变-在为期9周的MDD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度洛西汀的剂量为40-120mg/日,导致血压升高,与安慰剂比较,收缩压平均升高2mrnHg,舒张压平均升高0.5mmHg,收缩压超过140mmHg的发生率增加。 9周的MDD和13周DPN尸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度洛西汀治疗导致心率轻度增加,与安慰剂比较约增加2次/分钟。 |
马来酸氟伏沙明治疗中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有时伴呕吐。服药2周后通常会消失。在对照的临床观察中出现的发生率大于1%或大于安慰剂组的其它不良反应报告有: 中枢神经系统-嗜睡、眩晕、头痛、失眠、紧张、激动、焦虑、震颤; 消化系统-便秘、厌食、消化不良、腹泻、腹部不适、口干、不适; 皮肤-多汗; 其它-无力、心悸、心动过速。 其它与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似,极个别报道有低钠血症,停用马来酸氟伏沙明,此情况逆转。一些患者可能由于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引起。大部分病例为老年患者。 出血性疾病:见【注意事项】。 体重增加或减少偶有报道。 如马来酸氟伏沙明突然停药,下列症状偶有发生:头痛、恶心、头晕和焦虑。 上述症状有些可能因患者本身的抑郁症所致而不一定与药物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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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度洛西汀肠溶胶囊禁用于已知对度洛西汀肠溶胶囊或产品中任何非活性成分过敏的患者。 2.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联用。(见警告) 3.未经治疗的窄角型青光眼 4.临床试验显示,度洛西汀有增加瞳孔散大的风险, 未经治疗的窄角型青光眼患者应避免使用度洛西汀 |
1、对马来酸氟伏沙明或其他辅料过敏者禁用。 2、本品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联合应用,如果病人由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改服本品,治疗初期应注意:如为不可逆转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至少应停药2周;如为可逆转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可于停药后1天改服本品; 3、若停用本品治疗,在改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之前至少应停药1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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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度洛西汀 化学名:(+)-(S)-N-甲基-γ-(1-萘基氧)-2-噻吩丙醇胺盐酸盐 分子式: C18H19NOS·HCL 分子量:333.88。 |
本品主要成分为马来酸氟伏沙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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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小丸。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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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脏毒性-度洛西汀有增加血清转氨酶水平的风险。肝脏转氨酶升高导致0.4%(31/8454)度洛西汀治疗的患者中断治疗。这些患者出现 转氨酶升高的时间中位数为2个月。在抑郁症患者中进行的对照试验中,09%(8/930)用度洛西汀治疗的患者ALT升高超过正常上限3倍以上,而安慰剂组中为0.3%(2/652)。所有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度洛西汀组中有1%(39/3732)的患者ALT升高超过正常上限3倍以上,而安慰剂组中为0.2%(6/2568)。固定剂量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有证据显示ALT升高超过正常上限3倍和AST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与药物剂量有量效关系。 度洛西汀通常不用于有习惯性饮酒和慢性肝病患者的治疗。 治疗开始前应测量血压,治疗后应定期测量。 在酒精使用患者或既往有肝病史的患者中,度洛西汀应慎用。 既往有癫痫发作史的患者慎用度洛西汀。 既往有躁狂史的患者慎用度洛西汀 停药-已对度洛西汀的停药症状做过系统研究。在抑郁症患者中进行的为期9周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骤停药物,观察到度洛西汀治疗的患者发生率2%或明显高于骤停安慰剂的症状包括:头晕,恶心,头痛,感 |
1、抑郁症病人自身常有自杀倾向,常在症状明显改善前持续出现。 2、对肝或肾功能异常的病人,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偶见无已知肝功异常的患者服药后出现肝酶升高,且多伴临床症状。若出现此情况,应立即停药。 3、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可引发惊厥,但有癫痫史的患者应慎用,如惊厥发生应立即停用本品。 4、有报告应用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有皮肤粘膜异常出血,如淤斑和紫癜。同时应用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TCAs,阿斯匹林,NSAIDs等),以及有不正常出血史患者慎用。 5、马来酸氟伏沙明在临床上可引起轻微心律减慢(2-6次/分)。 6、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健康志愿者,每天服用本品3片,对驾驶或机械操作没有影响。但有报告表明,用药后可能会出现困倦,驾驶与操作机器者应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