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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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14H19BCl2N2O4计 4mg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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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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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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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80010 |
国药准字H1999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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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用,治疗已接受过至少ー既往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
1.用于癌性胸腹水、胃癌、肝癌、食道癌、肺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卵巢癌、子宫癌、胰腺癌、前列腺肿瘤、膀胱癌、淋巴瘤、头颈部肿瘤、口腔肿瘤、脑肿瘤、骨肉瘤、黑色素瘤、横纹肌肉瘤、多发性骨髓瘤、生殖器官肿瘤、白血病等各种恶性肿瘤的综合治疗。2.用于胸腹腔积液单独药物治疗。3.与化、放疗联合应用,降低毒副作用,升白细胞并保护血小板。4.对姑息治疗患者可改善生存质量,稳定病情,降低复发转移率,延长生存时间。5.对各种免疫功能低下导致的疾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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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需在具有多发性骨髓瘤治疗经验的医生的监督下开始治疗,并对治疗进行监测。 用量: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在28天治疗周期的第1、8和15天,每周1次,每次口服给药4mg。来那度胺的推荐起始剂量:在28天治疗周期的第1-21天,每三1次,每次给药25mg。地塞米松的推荐起始剂量:在28天治疗周期的1、8、15和22天给药,每次40mg。 给药方案:伊沙佐米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给药 关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的更多信息,请参考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的药品说明书 用法:本品的给药途径为口服。 患者应该在每个治疗周期第1、8和15天大致相同的时间服药,在进餐前至少1小时或进餐后至少2小时服用本品(见药代动学)。应用水送服整粒胶囊。请勿压碎、咀嚼或打开胶囊(见注意事项) 在开始一个新的治疗周期前: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应为≥1000/mm3 血小板计数应≥75.000/mm2 根据医生判定,非血液学毒性一般应复至患者的基线状况或≤1级 治疗应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現不可接受的毒性。由于24个周期之后的耐受性和性相关数据有限,因此对于需要长于24个周期的联合给药治疗,应基于患者个体获益风险评估结果。(见药理毒理) 廷误或漏服剂量 如果延误或漏服一剂本品,只有当距离下次计划给药时间≥72小时,方可补服漏服剂量。距离在下次计划给药的72小时内不得补服。不得服用双倍剂量以补服漏服的剂量。如果患者在服药后呕吐,不应重复服药,而应在下次计划给药时恢复给药。 |
视患者情况,可配合放、化疗联合使用,可酌情按下述方法给药: 1.静脉滴注:每日1次或隔日1次,开始静点3天,最好每次不超过10mg/日,正常给药一般不超过40mg/日(开始一周最好不超过20mg/日给药剂量); 2.体腔灌注:胸腔每次20-100mg,腹腔每次20-50mg,每周1-2次; 3.肌内注射:每日1次,每次10-20mg。静点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解力尔凡,稀释到250ml;皮下或肌内注射溶解到1ml左右;动脉及体腔灌注应掌握在10-40mg本品溶解于10ml生理盐水为宜;皮下或肌内给药可用0.2%利多卡因溶解,减轻注射部位疼痛;瘤体给药每1ml注射用水可溶解10mg本品。每四周一个疗程,多疗程治疗效果更佳,无毒性蓄积,可常年给药,每周1-2次,静点10mg/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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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由于本品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给药,因此关于不良反应的其他信息,请参考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的药品说明书。 |
1. 过敏反应:瘙痒、皮疹、红斑、风团、寒战、发烧、严重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br> 2. 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有发生呼吸骤停的报告。br> 3. 注射局部: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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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 由于本品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给药,因此关于禁忌方面的其他信息,请参考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的药品说明书。 |
对本品过敏者、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气管炎患者禁用,高敏体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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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枸橼酸伊沙佐米 2.3mg:每粒胶囊含3.3mg枸橼酸伊沙佐米,相当于2.3mg伊沙佐米 3mg:每粒粒胶强含4.3mg枸橼酸伊沙佐米,相当于3mg伊沙佐米 4mg:每粒胶含5.7mg枸橼酸伊沙佐米,相当于4mg伊沙佐米 化学名称 2-[(1R)-1-[2-(2,5-二氯苯甲酰)氨基]乙酰基]氮基]-3-甲基丁基]-5-第-1,3,2-二氩戌环4,4二乙酸 |
溶血型链球菌中提取的以∝-甘露聚糖肽为主的多种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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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选粉色胶囊(2.3mg)、浅灰色胶囊(3mg)或浅橙色(4mg)胶囊,売上印有标识“Takena”及规格,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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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由于本品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给药,因此关于注意事项方面的其他信息,请参考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的药品说明书。 |
本品有因过敏反应以及因呼吸骤停而死亡的报告,本品应在医生严密监护并有抢救措施的条件下使用,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有关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及抗过敏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