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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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95mg |
2.5mg*1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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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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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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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40779 |
国药准字H2005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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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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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天一次,最好在早晨服用,可掰开服用,但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时应该用至少半杯液体送服。同时摄入食物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剂量应个体化,以避免心动过缓的发生。下列是有效的用药指导:高血压:47.5~95mg,一日一次。服用95mg无效的患者可合用其它抗高血压药,最好是利尿剂和二氢吡啶类的钙拮抗剂,或者增加剂量。心绞痛:95~190mg,一日一次。需要时可合用硝酸酯类药物或增加剂量。在症状稳定的心力衰竭中,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利尿剂、也可能与洋地黄类药物联合治疗。患者患有稳定性慢性心力衰竭,至少在最 |
一日一次给药,宜在早晨空腹或在不富含脂肪和糖的餐后用水整粒吞服。作用持续24小时。给药剂量应个体化。起始剂量为5毫克(2粒)一日一次,常用剂量为5毫克(2粒)一日一次。必要时剂量可进一步增加,或加用其他降压药。剂量调整间隔一般不少于2周。对某些患者,如老年患者和肝功能损害的患者,2.5毫克(1粒)一日一次可能已经足够。通常不需要10毫克一日一次以上的剂量。肾功能损害不影响非洛地平的血药溶度,不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损害时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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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常见:一般副作用:疲劳,头痛,头晕(>1/100)循环系统:肢端发冷,心动过缓胃肠系统:腹痛,恶心,呕吐,腹泻和便秘。少见:一般副作用:胸痛,体重增加循环系统:心力衰竭暂时恶化中枢神经系统:睡眠障碍,感觉异常呼吸系统:气急,支气管哮喘或有气喘症状者可发生支气管痉挛罕见:一般副作用:多汗,脱发,味觉改变,可逆性性功能异常( |
服用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轻到中度的踝部水肿(呈剂量依赖性,与前毛细血管舒张有关)。根据临床经验有2%的患者因踝部水肿而中断治疗。在治疗开始时和增加剂量时尚可见面部潮红、心悸、头昏和疲乏。偶有意识模糊和睡眠紊乱的报道,但与非洛地平的关系尚不确定。在有牙龈炎/牙周炎的患者可见牙龈增生的报道。注意牙齿卫生可避免或逆转增生。偶有高血糖的报道。全身:疲乏(1/1000≤发生频率<1/100),发热(发生频率<1/10000)循环:面部潮红、踝部水肿(发生频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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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以下情况禁用本品: 1、心源性休克。 2、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3、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4、不稳定的、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肺水肿、低灌注或低血压),持续地或间歇地接受β受体激动剂正变力性治疗的患者。 5、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或低血压。 6、本品不可给予心率0.24秒或收缩压7、心力衰竭适应症患者,如果其平卧位收缩压在多次测量时均低于100mmHg,在开始治疗前应对其是否适用本品进行重新评估。 8、伴有坏疽危险的严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 9、对本品中任何成份或其它β受体阻滞剂过敏者。 |
对非洛地平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急性心肌梗塞患者禁用。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禁用。非代偿性心衰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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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珀酸美托洛尔。 |
非洛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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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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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各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α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β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美托洛尔的治疗对糖代谢的影响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低于非选择性 |
下列患者慎用本品:主动脉狭窄患者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严重的肾功能损害的患者(GRF<30ml/min)急性心肌梗塞后心衰患者在某些敏感患者可出现由低血压引起的心肌缺血。与CYP3A4诱导剂合用能明显降低非洛地平的水平使其失去作用,应避免此种合并用药。与CYP3A4抑制剂合用能明显增加非洛地平的水平,应避免此种合并用药。与葡萄柚汁合用能明显增加非洛地平的水平,应避免此种合用。对驾驶和机械操作的影响服用非洛地平可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