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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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18H19NOS 计 60mg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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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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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50286 |
国药准字J2015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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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抑郁症。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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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 起始治疗 。推荐本品的起始剂量为40mg/日(20mg一日二次)至60mg/日(一日一次或30mg一日二次),不考虑进食情况。 现有的临床研究数据未证实剂量超过60mg/日将增加疗效。 一般认为抑郁症的急性发作需要数月或更长时间的药物治疗,但尚没有充足的试验资料来确定患者应该连续服用度洛西汀治疗达多长时间。对此类患者,应对其接受维持治疗的必要性以及相应所需的剂量作定期评估。 2. 特殊人群。 肾脏功能受损患者的用量一对于晚期肾脏疾病(需要透析的)患者,或有严重肾脏功能损害(估计肌酐清除率〈30 mL/min的)患者,建议不用本品(见药理毒理)。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的用量一建议有任何肝功能不全的患者避免服用本品(见药理毒理和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的用量一对于老年患者,建议不必根据年龄调整剂量。与任何药物一样,治疗老年患者时应该慎重。在老年患者中个体化调整剂量时,增加剂量时应该额外小心。 对妊娠后三个月的女性患者的治疗一在妊娠后三个月内接触SSRIs或SNRls(五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的新生儿,产生的并发症会导致住院时间延长、需要呼吸支持和管道喂食(见注意事项)。当孕期女性用度洛西汀治疗时,在妊娠后三个月,医生应对治疗的潜在风险和获益进行认真的评价。医生应考虑在妊娠晚期逐渐减度洛西汀的用量。 3. 度洛西汀停药。已有报道本品及其他SSRI和SNRIs药物的停药反应(见注意事项)。停药时应对这些症状进行监测。建议尽可能的逐渐减药,而不是骤停药物。由于减少药物剂量或停药而引起了无法耐受的症状时,可以考虑恢夏使用以往的的处方剂量。随后再以更慢的的速度减药。 4. 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OA I)间的换药。MOAT停药后至少14天才可开始本品的治疗。本品停药后至少5天才可以开始MOAT的治疗(见禁忌和警告)。 |
1.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 2. 用量: 抑郁症: 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 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还可以继续增加至最大剂量每日20mg。 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 老年患者(>65岁) : 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 儿童和青少年(<18岁) : 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 肾功能降低者: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的患者(CLCR<30ml/分钟)慎用。 肝脏功能降低者 :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剂量可以增加至每日10mg。建议对肝功能严重降低的患者需注意并进行特别谨慎的增加剂量。 细胞色素P450 2C19(CYP2C19)慢代谢者: 对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可将剂量增加至每日10mg。 停药:应避免突然停药。需要停止本品治疗时,应该在1周至2周内逐渐减少剂量,以避免出现停药症状。 每日20mg以上剂量的安全性还未得到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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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MDD急性期治疗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接受度洛西汀治疗的患者中,发生率≧2%以及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其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5%,且至少是安慰剂组发生率的两倍)包括恶心、口干、便秘、食欲下降、疲乏、嗜睡、出汗增多(详情请咨询专科医生) 尿急-度洛西汀属于已知的影响尿道阻力的药物。如果应用度洛西汀治疗的过程中出现尿急,应当考虑药物导致的可能性。 实验室变化-9周MDD或13周DPNP安慰剂对照研究中,与基线比较,度洛西汀治疗结束后,ALT、AST、CPK和碱性磷酸(醋)酶均值出现轻度增高。与安慰剂组比较,度洛西汀治疗的患者中出现这些异常值表现为偶发、中度、一过性的异常(见注意事项)。 生命体征改变-在为期9周的MDD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度洛西汀的剂量为40-120mg/日,导致血压升高,与安慰剂比较,收缩压平均升高2mrnHg,舒张压平均升高0.5mmHg,收缩压超过140mmHg的发生率增加。 9周的MDD和13周DPN尸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度洛西汀治疗导致心率轻度增加,与安慰剂比较约增加2次/分钟。 |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根据器官系统分类和频率,将SSRI药物和艾司西酞普兰已报道的在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和上市后自发报告的已知不良反应列于下表:发生率是由临床试验获得;所列的发生率未经安慰剂校正。发生率的定义如下:很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少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非常罕见(<1/10000),未知(不能通过已有的数据估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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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度洛西汀肠溶胶囊禁用于已知对度洛西汀肠溶胶囊或产品中任何非活性成分过敏的患者。 2.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联用。(见警告) 3.未经治疗的窄角型青光眼 4.临床试验显示,度洛西汀有增加瞳孔散大的风险, 未经治疗的窄角型青光眼患者应避免使用度洛西汀 |
1.对本品活性成份或任一辅料过敏者禁止使用。 2.禁止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L)合用(参见【警告】和【药物相互作用】。 3.禁止与利奈唑胺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4.禁止与匹莫奇特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5.在已知患者QT间期延长或先天性QT综合征的患者中,禁止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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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盐酸度洛西汀 化学名:(+)-(S)-N-甲基-γ-(1-萘基氧)-2-噻吩丙醇胺盐酸盐 分子式: C18H19NOS·HCL 分子量:333.88。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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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小丸。 |
本品为椭圆形、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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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脏毒性-度洛西汀有增加血清转氨酶水平的风险。肝脏转氨酶升高导致0.4%(31/8454)度洛西汀治疗的患者中断治疗。这些患者出现 转氨酶升高的时间中位数为2个月。在抑郁症患者中进行的对照试验中,09%(8/930)用度洛西汀治疗的患者ALT升高超过正常上限3倍以上,而安慰剂组中为0.3%(2/652)。所有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度洛西汀组中有1%(39/3732)的患者ALT升高超过正常上限3倍以上,而安慰剂组中为0.2%(6/2568)。固定剂量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有证据显示ALT升高超过正常上限3倍和AST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与药物剂量有量效关系。 度洛西汀通常不用于有习惯性饮酒和慢性肝病患者的治疗。 治疗开始前应测量血压,治疗后应定期测量。 在酒精使用患者或既往有肝病史的患者中,度洛西汀应慎用。 既往有癫痫发作史的患者慎用度洛西汀。 既往有躁狂史的患者慎用度洛西汀 停药-已对度洛西汀的停药症状做过系统研究。在抑郁症患者中进行的为期9周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骤停药物,观察到度洛西汀治疗的患者发生率2%或明显高于骤停安慰剂的症状包括:头晕,恶心,头痛,感 |
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资料,因此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建议不要使用本品。 下列的特殊警告和慎用适用于各种SSRI类药物。 矛盾性焦虑:一些惊恐障碍患者在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初期,可能会加重焦虑症状,这种矛盾性反应通常在持续治疗两周后会逐渐减轻。建议降低起始剂量可以减少药物的这种致焦虑效应。 癫痫发作:出现癫痫发作的患者应停止用药。SSRI类药物应避免用于不稳定的癫痫发作患者,应该对已经得到控制的癫痫发作患者在治疗期间进行监测。如果癫痫发作频率增加,应该停用SSRI类药物。 躁狂:SSRI类药物应慎用于有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史的患者。转为躁狂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SSRI类药物。 糖尿病:对于糖尿病患者,使用SSRI类药物治疗可能会影响对血糖的调节。使用胰岛素和/或口服降糖药的患者,需要调整这些药物的剂量。 自杀;通常在SSRI类药物治疗的初期可能会增加自杀的风险,这个时期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非常重要。 低钠血症: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可能是由于抗利尿激素的异常分泌引起的)的报告,通常在停止药物治疗后症状缓解。有这类危险的患者如老年人、肝硬化患者或合并已知可以引起低钠血症的药物时,应注意。 出血:有使用SSRI类药物发生皮下出血的报告,如瘀斑和紫癜。建议在下列人群中使用SSRI类药物应谨慎,包括:合并使用口服抗凝剂的患者、或者合并使用已知对血小板功能有影响的药物(如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和吩噻嗪类药物、大部分三环类抗抑郁药物、乙酰水杨酸和非甾体抗炎药物、噻氯匹定和双嘧达莫)和已知有出血倾向的患者。 电抽搐治疗:目前关于合用SSRI类药物和电抽搐治疗只有有限的临床经验,因此,建议慎重。 可逆性、选择性MAO-A抑制剂:一般不推荐本品与MAO-A抑制剂合用,因为可能存在5-羟色胺综合征的危险。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MAO抑制剂的合并使用见药物相互作用项。 5-羟色胺综合征:建议本品与5-羟色胺能药物(如舒马曲坦或其它曲坦类药物、曲马多和色氨酸)合用时应谨慎。有罕见病例报告合并使用SSRI类药物和5-羟色胺能药物治疗时出现了5-羟色胺综合征。合并后如果出现了下述症状,如激越、震颤、肌阵挛和高热等,提示可能发生了5-羟色胺综合征。如果出现这种问题,应立即停用SSRI和5-羟色胺能药物,并给予对症治疗。 圣约翰草:合并使用SSRI类药物和含有圣约翰草(金丝桃素)的中草药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 撤药反应:停止本品治疗时,建议在1-2周内逐渐停药,以避免发生撤药反应。 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研究显示本品不影响智力水平和精神运动性操作,但任何精神活性药物都可能影响判断和技能。患者应注意可能影响驾驶汽车和操作机器能力的潜在危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