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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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7.5mg*7片 |
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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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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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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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50044 |
国药准字H20000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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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本品主要用于原发性高血压,肾性高血压,嗜铬细胞瘤引起的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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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天一次,最好在早晨服用,可掰开服用,但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时应该用至少半杯液体送服。同时摄入食物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1.高血压:47.5-95mg,一日一次。服用95mg无效的患者可合用其它抗高血压药,最好是利尿剂和二氢吡啶类的钙拮抗剂,或者增加剂量。2.心绞痛:95-190mg,一日一次,需要时可合用硝酸类药物或增加剂量。 |
成年人服用乌拉地尔通常从30mg/天开始,当效果不明显时,可在1~2周的时间内逐渐增加剂量至每天60mg或120mg,分两次口服,并可根据年龄、症状做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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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偶有关节痛、肝炎、肌肉疼痛性痉挛、口干、结膜炎样症状、鼻炎和注意力损害以及在伴有血管疾病的患者中出现坏疽的病例报道。 |
可见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疲劳、心悸、心律失常、瘙痒和失眠等;若超量用药,或用药初期剂量增加过快时,可引起头晕,直立性低血压,虚脱及疲劳等,必要时应给予对症治疗。 偶有食欲不振、胃部不适、腹泻、浮肿、GOT、GPT、CPK升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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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心源性休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不稳定的、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肺水肿、低灌注或低血压),持续地或间歇地接受β受体激动剂正变力性治疗的患者。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或低血压。本品不可给予心率<45次>0.24秒或收缩压<100mmHg的怀疑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心力衰竭适应症患者,如果其平卧位收缩压在多次测量时均低于100mmHg,在开始治疗前应对其是否适用本品进行重新评估。伴有坏疽危险的严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对本品中任何成份或其它β受体阻滞剂过敏者。 |
1.对本品过敏者。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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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珀酸美托洛尔。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乌拉地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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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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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各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 |
1.驾车或操作机器者应慎用。 2.应避免与洒精类饮料合用。 3.高龄及肝功能障碍患者应慎用。 4.本品与其它降压药合用,可增强降压作用。同时服用西米替丁,会提高本品的血药浓度。 5.因本品为缓释制剂,因此不宜咀嚼或咬碎服用,以防止一过性血药浓度上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