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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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7.5mg*7片 |
75mg*4粒*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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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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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50044 |
国药准字H20052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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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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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天一次,最好在早晨服用,可掰开服用,但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时应该用至少半杯液体送服。同时摄入食物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1.高血压:47.5-95mg,一日一次。服用95mg无效的患者可合用其它抗高血压药,最好是利尿剂和二氢吡啶类的钙拮抗剂,或者增加剂量。2.心绞痛:95-190mg,一日一次,需要时可合用硝酸类药物或增加剂量。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每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每日1次。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的患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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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偶有关节痛、肝炎、肌肉疼痛性痉挛、口干、结膜炎样症状、鼻炎和注意力损害以及在伴有血管疾病的患者中出现坏疽的病例报道。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 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窦性异常和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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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心源性休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不稳定的、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肺水肿、低灌注或低血压),持续地或间歇地接受β受体激动剂正变力性治疗的患者。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或低血压。本品不可给予心率<45次>0.24秒或收缩压<100mmHg的怀疑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心力衰竭适应症患者,如果其平卧位收缩压在多次测量时均低于100mmHg,在开始治疗前应对其是否适用本品进行重新评估。伴有坏疽危险的严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对本品中任何成份或其它β受体阻滞剂过敏者。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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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珀酸美托洛尔。 |
本品主要成分为厄贝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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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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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各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过量服用本品后可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应采用催吐、洗胃及支持疗法。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4.药物的相互作用:本品与氢氯噻嗪、地高辛、华法令、硝苯吡啶之间无明显的相互作用。但与利尿剂合用时应注意血容量不足或因低钠可引起低血压。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等)合用时,应避免血钾升高。与洋地黄类药如地高辛、β-阻滞剂如阿替洛尔、钙拮抗剂如硝苯吡啶等合用不影响相互的药代动力学。 5.肝功能不全、轻中度肾功能不全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6.儿科使用: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