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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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7.5mg*7片 |
10mg*1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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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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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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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50044 |
国药准字H20073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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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死: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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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天一次,最好在早晨服用,可掰开服用,但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时应该用至少半杯液体送服。同时摄入食物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1.高血压:47.5-95mg,一日一次。服用95mg无效的患者可合用其它抗高血压药,最好是利尿剂和二氢吡啶类的钙拮抗剂,或者增加剂量。2.心绞痛:95-190mg,一日一次,需要时可合用硝酸类药物或增加剂量。 |
请参见【用法用量】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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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偶有关节痛、肝炎、肌肉疼痛性痉挛、口干、结膜炎样症状、鼻炎和注意力损害以及在伴有血管疾病的患者中出现坏疽的病例报道。 |
症状性低血压:症状性低血压在无并发症的高血压患者中很少见到。在接受本品治疗的高血压病人中,如存在低血容量的情况,例如:利尿剂治疗、低盐饮食、透析、腹泻及呕吐时(参见【不良反应】),症状性低血压更易发生。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无论是否伴有肾功能不全,都有曾发生症状性低血压的报道。严重心力衰竭患者症状性低血压发病机会更高。在使用大剂量利尿剂、低钠血症或肾功能不全时表现更明显。此类病人,需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且应随时观察病人情况以调整本品和/或利尿剂的剂量。同时应考虑缺血性心脏病或脑血管病的患者,血压过分下降会导致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一旦发生低血压情况,病人应仰卧,如需要应静脉输注生理盐水,一次短暂低血压反应绝不是继续服用的禁忌,一旦扩容后血压上升,再用药通常是可行的。对血压正常或较低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服用本品会进一步降低血压。这种情况是预料之中的,不须停止治疗。如产生症状性低血压,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用量或停止治疗。(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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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心源性休克。病态窦房结综合征。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不稳定的、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肺水肿、低灌注或低血压),持续地或间歇地接受β受体激动剂正变力性治疗的患者。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或低血压。本品不可给予心率<45次>0.24秒或收缩压<100mmHg的怀疑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心力衰竭适应症患者,如果其平卧位收缩压在多次测量时均低于100mmHg,在开始治疗前应对其是否适用本品进行重新评估。伴有坏疽危险的严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对本品中任何成份或其它β受体阻滞剂过敏者。 |
1.对此产品任何成分过敏者。2.使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治疗曾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者。3.孤立肾,移植肾,双侧肾动脉狭窄肾功能减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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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珀酸美托洛尔。 |
主要组成成分:赖诺普利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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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或着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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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各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