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80mg/12.5mg*7片 |
1mg |
|
生产企业 |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80015 |
国药准字H4502093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美嘉素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美嘉素固定剂量复方制剂(替米沙坦80mg/氢氯噻嗪12.5mg)用于治疗那些单用替米沙坦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 |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 2.高血压。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 3.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 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 5.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 6.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 7.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8.对某些呋塞米无效的病例仍可能有效。 |
|
用法用量 |
成人:对于单用替米沙坦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成人患者,应给予1次/日,饮水送服,餐前或餐后服用。建议在改用复合制剂之前,应对复合制剂中2种成分分别进行剂量滴定。 在病情适合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将替米沙坦单药治疗直接转换为复合制剂。 对于使用替米沙坦80mg治疗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可给予本复方制剂(80/12.5mg)治疗。 肾功能损伤用药:建议定期监测肾功能(参见注意事项)。 肝功能损伤用药:对于伴有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给药剂量不应超过40/12.5mg,1次/日。对于伴有重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不应使用美嘉素治疗。对于伴有肝功能损伤的患者,应谨慎使用噻嗪类利尿剂(参见注意事项)。 |
1.成人。 治疗水肿性疾病或高血压,口服起始每日0.5~2mg(半片~2片),必要时每隔4~5小时重复,最大剂量每日可达10~20mg(10~20片)。也可间隔用药,即隔1~2日用药1日。 2.小儿。 口服一次按体重0.01~0.02mg/kg,必要时4~6小时1次。 |
|
副作用 |
1、水、电解质紊乱所致的副作用较为常见。 2、高糖血症。 3、高尿酸血症。 4、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等,但较为少见。 5、血白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亦少见。 6、其他,如胆囊炎、胰腺炎、性功能减退、光敏感、色觉障碍等,但较罕见。 7、腹泻和血管性水肿。大多为轻微的和暂时的,一般不需停止治疗。其发生与剂量无相关性。 |
1.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 2.少见者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甚至心脏骤停)、头晕、头痛、纳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4-15mg)、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尚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偶见未婚男性遗精和阴茎勃起困难。大剂量时可发生肌肉酸痛、胸痛。对糖代谢的影响可能小于呋塞米。 |
|
禁忌 |
对美嘉素活性成分或任何赋形剂过敏; 1、对其他磺胺衍生物过敏(因为氢氯噻嗪是一种磺胺衍生物); 2、妊娠期第二个3个月、第三个3个月以及哺乳期(见4.6部分,妊娠与哺乳); 3、胆汁郁积性疾病以及胆道梗阻性疾病; 4、重度肝功能损伤; 5、重度肾功能损伤(肌酐清除率<30ml/min); 6、难治性低钾血症、高钙血症。 7、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 8、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 9、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10、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每片含替米沙坦(美卡素)80mg,氢氯噻嗪12.5mg。 |
布美他尼。 |
|
性状 |
美嘉素为红色和白色,椭圆形,双层片,白色层上可能有红色斑点,表面刻有“公司标识”与“H8”编码。 |
本品为百色片。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 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 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锂水平。 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 5、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本品。 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7、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 8、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 9、下列情况慎用: 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本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 ②糖尿病; 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⑤高钙血症; ⑥低钠血症; ⑦红斑狼疮,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⑧胰腺炎; ⑨交感神经切除者(降压作用加强); ⑩有黄疸的婴儿。 10、随访检查: ①血电解质; ②血糖; ③血尿酸; ④血肌酶,尿素氮; ⑤血压。 11、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 12、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
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浓度下降。 3.下列情况慎用: (1)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副作用。 (2)糖尿病。 (3)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5)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 (6)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 (7)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 (8)前列腺肥大。 4.随访检查: (1)血电解质,尤其是合用洋地黄类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肝肾功能损害者。 (2)血压,尤其是用于降压,大剂量应用或用于老年人。 (3)肾功能。 (4)肝功能。 (5)血糖。 (6)血尿酸。 (7)酸碱平衡情况。 (8)听力。 5.动物实验提示本药能延缓胎儿生长和骨化。对新生儿和乳母的情况尚不清楚。能增加尿磷的排泄量,可干扰尿磷的测定。 6.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