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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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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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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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726 |
国药准字H22022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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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肺癌、肉瘤、乳腺癌、睾丸肿瘤、食管癌等。 |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2)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银屑病;(3)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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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再用0.9%氯化钠注射液500~1000ml进一步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持续至少30分钟以上。 单药治疗: 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1.2~2.5g/m2,连续5日为一疗程。 联合用药: 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1.2~2.0g/m2,连续5日为一疗程。 下一疗程应间隔3~4周或在血液毒性恢复后(血小板100000/μl,白细胞4000/μl)再给药。最大剂量为18g/m2 为预防膀胱毒性,应大量摄入水,每日经口服或静脉内输入2L液体。同时使用预防出血性膀胱炎保护剂,如美司钠。在给药同时及给药后4小时、8小时,分别给予美司钠溶于生理盐水中静脉注射。通常美司钠用量为异环磷酰胺每日总量的20%。 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给药剂量尚未确定。 |
口服成人一次5mg~10mg,一日1次,每周1~2次,一疗程安全量50mg~100mg。用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维持治疗,一次15mg~20mg/m2,每周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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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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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炎、口唇溃疡、咽喉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常见,偶见伪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2)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长期口服可导致肝细胞坏死、脂肪肝、纤维化甚至肝硬变;(3)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其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或尿毒症;(4)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5)骨髓抑制:主要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长期口服小剂量可导致明显骨髓抑制,贫血和血小板下降而伴皮肤或内脏出血;(6)脱发、皮肤发红、瘙痒或皮疹;(7)白细胞低下时可并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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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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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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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环磷酰胺。 |
甲氨蝶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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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多孔质块或粉末 |
本品为淡橙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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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