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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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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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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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726 |
国药准字H1202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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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恶性淋巴瘤、肺癌、肉瘤、乳腺癌、睾丸肿瘤、食管癌等。 |
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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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再用0.9%氯化钠注射液500~1000ml进一步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持续至少30分钟以上。 单药治疗: 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1.2~2.5g/m2,连续5日为一疗程。 联合用药: 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1.2~2.0g/m2,连续5日为一疗程。 下一疗程应间隔3~4周或在血液毒性恢复后(血小板100000/μl,白细胞4000/μl)再给药。最大剂量为18g/m2 为预防膀胱毒性,应大量摄入水,每日经口服或静脉内输入2L液体。同时使用预防出血性膀胱炎保护剂,如美司钠。在给药同时及给药后4小时、8小时,分别给予美司钠溶于生理盐水中静脉注射。通常美司钠用量为异环磷酰胺每日总量的20%。 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给药剂量尚未确定。 |
口服。1.单药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50~300mg/m2,分3~4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21天为一疗程,休息2~3周开始下一疗程。2.联合应用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00~200mg/m2,分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休息1周为1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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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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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2~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性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个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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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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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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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异环磷酰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六甲蜜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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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结晶性多孔质块或粉末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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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