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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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4g |
10g: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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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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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215 |
国药准字H13022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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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 2.生殖器疱疹:用于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
用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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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水吞服,药片不可掰、压或嚼碎,剂量如下: (一)常用剂量: 1、急性带状疱疹:成人每次1600mg,每8小时1次,1日3次,连用7~10天。 2、生殖器疱疹: 初发生殖器疱疹:成人每次400mg,每8小时1次,l日3次,连用10天。 慢 性复发性生殖器疱疹:成人每次200~400mg,每日3次,持续治疗6-12个月,进行再评价。根据再评价结果,选择适宜的治疗方案。未治疗过的生殖器 疱疹的发作频率和严重性可能会随时间变化。治疗1年后,要对生殖器疱疹感染患者的发作频率和严重性进行再评价,以确定是否继续使用艾韦达治疗。 3、水痘: 2岁以上儿童每次口服剂量为40mg/kg,每日2次,总量为80mg/kg/日。 成人及体重40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1600mg,每日2次,连服5天。 (二)剂量调节: 1、急慢性肾衰患者:此类病人的用法与用量请参见下表。(详见说明书表格) 2、血液透析:对于需要血液透析的患者,血透期间血浆中阿昔洛韦的半衰期约为5小时,6小时的血液透析使血药浓度下降60%,因此病人的用药剂量应在每次的透析后予以追加调整。 3、腹腔透析:无须在给药间期调整剂量。 |
外用。涂患处,用于治疗单纯疱疹、带状疱疹时,一日3次;用于治疗浅表真菌感染时,早晚各一次,体股癣连用3周,手足癣连用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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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 2.过敏性反应:包括发烧、头痛、外周红肿等。 3.神经性反应:包括头痛、过度兴奋、共济失调症、昏迷、意识混乱、意识减退、神经错乱、头昏眼花、脑痛、幻觉、局部麻痹、嗜睡等。 4.血液及淋巴系统:包括贫血,白血球及血小板减少症等。 5.肝胆、胰腺:包括肝炎、高胆红素血症、黄疸等。 6.肌肉、骨骼系统:肌肉疼痛反应。 7.皮肤:秃头症、感光性皮疹、搔痒症、表皮坏死、风疹等。 8.局部反应:眼部不适感等。 9.其他:肾衰、高血尿蛋白症、肌氨酸酐升高、血尿等。 |
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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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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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
本品每克含酞丁安0.03克。辅料为:白凡士林、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山梨酸、二甲基甲酰胺、聚山梨酯80、依地酸二钠、亚硫酸氢钠、乙醇、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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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黄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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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警告:肾损害者接受阿昔洛韦治疗时,可造成死亡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育龄妇女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