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 |
0.1g |
|
生产企业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广东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921 |
国药准字H4402368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抑郁症及相关症状的治疗。2、强迫症症状治疗。 |
用于精神分裂症单纯型、偏执型、紧张型、及慢性精神分裂症的孤僻、退缩、淡漠症状。对抑郁症状有一定疗效。其他用途有止呕。 |
|
用法用量 |
口服 抑郁症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或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及50mg或100mg),晚上一次服用。建议逐渐增量直至有效。常用有效剂量为每天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且可根据个人反应调节,个别病例可增至每日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 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次服用。 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患者症状缓解后,继续服用抗抑郁制剂至少6个月。 马来酸氟伏沙明用于预防抑郁症复发的推荐剂量为每日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 强迫症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服用3-4天。通常有效剂量在每日2片-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300mg)之间。应逐渐增量直到达到有效剂量。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为4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200mg)。单剂量口服可增至每日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睡前服,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2-3次服。 如已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可继续应用此根据个人反应调整的剂量。如果服药10周内症状没有改善应继续使用本品。尽管尚无系统资料提示应用氟伏沙明持续治疗的最长时间,由于强迫症是一慢性疾病,可以考虑在相应患者人群中治疗时间大于10周。根据病人情况仔细调整剂量,使病人接受尽可能低的有效剂量,并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治疗。也可考虑合并行为疗法。 对肝肾功能异常的患者,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 本品宜用水吞服,不应咀嚼。 或遵医嘱。 |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开始剂量为一次100mg(1片),一日2-3次,逐渐增至治疗量一日600-1200mg(6-12片),维持剂量为一日200-600mg(2-6片)。止呕,一次100-200mg(1-2片),一日2-3次。6岁以上儿童按成人剂量换算,因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剂量。 |
|
副作用 |
马来酸氟伏沙明治疗中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有时伴呕吐。服药2周后通常会消失。在对照的临床观察中出现的发生率大于1%或大于安慰剂组的其它不良反应报告有: 中枢神经系统-嗜睡、眩晕、头痛、失眠、紧张、激动、焦虑、震颤; 消化系统-便秘、厌食、消化不良、腹泻、腹部不适、口干、不适; 皮肤-多汗; 其它-无力、心悸、心动过速。 其它与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似,极个别报道有低钠血症,停用马来酸氟伏沙明,此情况逆转。一些患者可能由于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引起。大部分病例为老年患者。 出血性疾病:见【注意事项】。 体重增加或减少偶有报道。 如马来酸氟伏沙明突然停药,下列症状偶有发生:头痛、恶心、头晕和焦虑。 上述症状有些可能因患者本身的抑郁症所致而不一定与药物相关。 |
1.常见有失眠、早醒、头痛、烦躁、乏力、食欲不振等。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动过速、排尿困难与便秘等抗胆碱能不良反应。 2.剂量大于一日600mg时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3..较多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体重增加。 4.可出现心电图异常和肝功能损害。 5.少数患者可发生兴奋、激动、睡眠障碍或血压升高。 6.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
|
禁忌 |
1、对马来酸氟伏沙明或其他辅料过敏者禁用。 2、本品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联合应用,如果病人由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改服本品,治疗初期应注意:如为不可逆转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至少应停药2周;如为可逆转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可于停药后1天改服本品; 3、若停用本品治疗,在改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之前至少应停药1周。 |
嗜铬细胞瘤、高血压患者、严重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肝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马来酸氟伏沙明。 |
本品主要成份为舒必利。 化学名称:N-(甲基一{(1一乙基一2-咄咯烷基)} 2一甲氧基-5-(氨基磺酞基)一苯甲酞胺。 分子式:C15H23N3O4S 分子量:341.42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
注意事项 |
1、抑郁症病人自身常有自杀倾向,常在症状明显改善前持续出现。 2、对肝或肾功能异常的病人,起始剂量应较低并密切监控。偶见无已知肝功异常的患者服药后出现肝酶升高,且多伴临床症状。若出现此情况,应立即停药。 3、动物实验未发现本品可引发惊厥,但有癫痫史的患者应慎用,如惊厥发生应立即停用本品。 4、有报告应用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有皮肤粘膜异常出血,如淤斑和紫癜。同时应用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TCAs,阿斯匹林,NSAIDs等),以及有不正常出血史患者慎用。 5、马来酸氟伏沙明在临床上可引起轻微心律减慢(2-6次/分)。 6、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健康志愿者,每天服用本品3片,对驾驶或机械操作没有影响。但有报告表明,用药后可能会出现困倦,驾驶与操作机器者应注意。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率失常、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症状群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综合征,严重中枢神经抑制状态者慎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痫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