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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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5mg*4粒/盒 |
20mg*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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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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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09 |
国药准字H20063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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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神经痛。与小剂量放射合并用于肺癌;亦用于单纯硅肺I、II、III期及各期煤硅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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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一日2次,一次2粒,分别于放疗前、后服用。小儿酌减。本品应在接受放疗前2~3日开始服用,连续服用直至放疗结束。 |
口服。 抗风湿及镇痛:每次20mg-40mg,一日3次。 抗肺癌:每次40mg-60mg,一日3次。 抗硅肺:每次60mg-100mg,一日3次,服用6天,停药1天,疗程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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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患者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其发生率较单纯放射治疗时高,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个别反应患者,可减量或对症治疗,饭后服用可减少胃的反应。 |
部分患者服药后会有轻度嗜睡、乏力、恶心、上腹部不适,长期口服可能会引起面部色素沉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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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肝、肾等脏器发生器质性病变患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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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蔺子甲素,但也含有部分马蔺子乙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汉防己甲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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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粉末。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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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避光保存。 2.在放疗期间应持续服药,以免影响疗效。 3.因本药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日1~2粒);若出现以上反应可对症治疗,对症治疗药物不影响马蔺子素的疗效。 4.本药宜饭后服用,以减少胃肠反应发生。 |
1、服药期间每3个月复查肝功能、心电图等。 2、肝、肾等脏器发生器质性病变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