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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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5mg*4粒/盒 |
0.31g*9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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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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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09 |
国药准字Z20063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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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本品抗癌、消炎、平喘。用于食道癌、胃癌、肺癌,对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多种恶性肿瘤,亦有一定疗效,亦可配合放疗、化疗及手术后治疗。并用于治疗慢性气管炎和支气管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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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一日2次,一次2粒,分别于放疗前、后服用。小儿酌减。本品应在接受放疗前2~3日开始服用,连续服用直至放疗结束。 |
口服。一次8-10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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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患者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其发生率较单纯放射治疗时高,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个别反应患者,可减量或对症治疗,饭后服用可减少胃的反应。 |
个别病例使用乌骨藤制剂后可出现食欲减退,白细胞下降、转氨酶升高、发热、关节疼痛、药物疹等,一般不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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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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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蔺子甲素,但也含有部分马蔺子乙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乌骨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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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粉末。 |
本品为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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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避光保存。 2.在放疗期间应持续服药,以免影响疗效。 3.因本药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日1~2粒);若出现以上反应可对症治疗,对症治疗药物不影响马蔺子素的疗效。 4.本药宜饭后服用,以减少胃肠反应发生。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