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5mg*4粒/盒 |
每袋装10g |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华神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09 |
国药准字Z2005085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益气养阴,清热解毒、化痰止咳。适用于气阴两虚,阴虚内热型晚期肺癌的辅助治疗。症见:气短、乏力、咳嗽、咯血、胸痛等。 |
|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一日2次,一次2粒,分别于放疗前、后服用。小儿酌减。本品应在接受放疗前2~3日开始服用,连续服用直至放疗结束。 |
口服。一次2袋,一日3次。两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部分患者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其发生率较单纯放射治疗时高,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个别反应患者,可减量或对症治疗,饭后服用可减少胃的反应。 |
偶见恶心、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蔺子甲素,但也含有部分马蔺子乙素。 |
黄芪、党参、北沙参、麦冬、仙鹤草、拳参、败酱草、白花蛇舌草、川贝母、紫菀、桔梗、苦杏仁、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粉末。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苦微甜。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避光保存。 2.在放疗期间应持续服药,以免影响疗效。 3.因本药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日1~2粒);若出现以上反应可对症治疗,对症治疗药物不影响马蔺子素的疗效。 4.本药宜饭后服用,以减少胃肠反应发生。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