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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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5mg*4粒/盒 |
3mg(多肽):100μg(核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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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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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09 |
国药准字H20013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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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1.用于治疗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真菌性感染疾病(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等)。 2.用作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药(主要用于肺癌、鼻咽癌、乳腺癌、骨肉瘤等)。 3.用于免疫缺陷病(如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征及慢性皮肤粘膜真菌病),对自体免疫性疾病也有一定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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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一日2次,一次2粒,分别于放疗前、后服用。小儿酌减。本品应在接受放疗前2~3日开始服用,连续服用直至放疗结束。 |
皮下注射:(淋巴回流较丰富的上臂内侧或大腿内侧腹股沟下端为宜,也可皮下注射于上臂三角肌处),一次1-2支,一周或两周1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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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患者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其发生率较单纯放射治疗时高,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个别反应患者,可减量或对症治疗,饭后服用可减少胃的反应。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注射部位疼痛、硬结及全身发热反应,个别病人可出现风疹样皮疹。 2.有报道,本药在治疗魏-阿综合征(Wiskott-Aldrich Syndrome)时,曾出现溶血性贫血和淋巴组织瘤。 3.有报道,本药可引起支气管哮喘典型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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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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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蔺子甲素,但也含有部分马蔺子乙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多肽和核糖(从猪脾脏中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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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粉末。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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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避光保存。 2.在放疗期间应持续服药,以免影响疗效。 3.因本药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日1~2粒);若出现以上反应可对症治疗,对症治疗药物不影响马蔺子素的疗效。 4.本药宜饭后服用,以减少胃肠反应发生。 |
1.由于本药没有抗原性,所以不存在输注免疫活性细胞的配型和相互排斥问题。 2.混浊或变色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