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156
生产企业:绍兴民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本品主要用于治疗鞭虫病。
2、本品与噻嘧啶合用可增强抗蛔虫、钩虫和鞭虫病的活性。
3、本品可用于治疗旋毛虫感染。
服药后少数病人有轻度头昏、恶心、腹痛及腹部不适感,多在服药后5-6小时出现,短时间(2-3小时后)内可自行消失。个别病人有较轻的心电图变化,亦可自行恢复。
孕妇、心脏病患者忌用。
功效主治: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功效主治: 健脾化浊,祛痰软坚。本品用于脂肪肝﹑高脂血症属肝郁脾虚症者。
功效主治: 1.各种神经症所致的焦虑状态,如广泛性焦虑症。 2.原发性高血....
功效主治: 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 根据多部权威指南和共识,盐酸贝尼地平适....
功效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如流感杆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等引起的呼吸道、....
功效主治: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以及难治性淋巴瘤、卵巢癌等。
功效主治:双羟萘酸噻嘧啶宝塔糖/双羟萘酸噻嘧啶颗粒/双羟萘酸噻嘧啶片:用于....
功效主治:本品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
功效主治:1、本品用于维生素B1缺乏的脚气病或Wernicke脑病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