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毫升:0.14克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1938
生产企业: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用于治疗缺铁性贫血。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2.本品可减少肠蠕动,引起便秘,并排黑便。
1.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伴有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者禁用。2.铁负荷过高、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患者禁用。3.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功效主治: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功效主治: 用于治疗全面性、部分性或其它类型癫痫。
功效主治: 用于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钙磷的补充,也可用于预防和治疗佝偻病。
功效主治: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功效主治: 用于心、脑血管疾病及习惯性流产、不孕症的辅助治疗。
功效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以下病症:1.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感染....
功效主治:1.伤寒和其他沙门菌属感染:为敏感菌株所致伤寒、副伤寒的选用药物....
功效主治:用于过敏性、非感染性皮肤病和一些增生性皮肤疾患,如皮炎、湿疹、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