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0.2g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333
生产企业: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
1.偶见过敏反应。2.偶可引起一过性刺激症状,如瘙痒、刺痛、红斑、水肿等。
对本品和其他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功效主治: 本品用于延缓球镜度数为-1.00D至-4.00D (散光≤1.5....
功效主治: 本品可促进干眼症患者的泪液分泌,适用于与角结膜干燥症相关的眼部炎....
功效主治: 用于各种起因的角膜溃疡,角膜损伤,由碱或酸引起的角膜灼伤,大泡性....
功效主治: 主要用于骨关节炎的症状缓解。
功效主治: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