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支装10g |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55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瘟解毒。用于外感时疫,憎寒壮热,头痛无汗,口渴咽干,痄腮,大头瘟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忌生气恼怒。 2.忌食辛辣腥味、饮酒。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大青叶、连翘、玄参、天花粉、桔梗、牛蒡子(炒)、羌活、防风、葛根、柴胡、黄芩、白芷、川芎、赤芍、甘草、淡竹叶。 |
丹皮酚、丁香油。 |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甘、苦。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
注意事项 |
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 2.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