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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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0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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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喜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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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000 |
国药准字Z23021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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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咽炎,肺热咳嗽。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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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2支),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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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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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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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鱼腥草、前胡、荆芥、知母、矮地茶、葶苈子、浮海石、 板栗壳.辅料为蔗糖、苯甲酸、尼泊金、甜橙香精。 |
金银花、黄芩、连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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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褐色至深褐色粘稠液体;味甜。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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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炎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糖尿病患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服药其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 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 并有其它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易接触到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