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块)重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
||
生产企业 |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000 |
国药准字Z4502152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咽炎,肺热咳嗽。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鱼腥草、前胡、荆芥、知母、矮地茶、葶苈子、浮海石、 板栗壳.辅料为蔗糖、苯甲酸、尼泊金、甜橙香精。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 |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至深褐色粘稠液体;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炎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糖尿病患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