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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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按C37H67NO13计0.1g(10万单位) |
0.1gx12片x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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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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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035 |
国药准字H20034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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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 9.百日咳。 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
用于肠道感染,如胃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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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 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 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 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
口服, 成人: 一次2-6片,一日3次;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次数 1-3 10-15 1-2 4-6 16-21 2 一日3次 7-9 22-27 2-3 10-12 28-32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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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口服不良反应较少,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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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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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乙红霉素。 |
盐酸小檗碱片,每片含盐酸小檗碱0.1克,辅料为羟丙纤维素、羧甲基淀粉钠、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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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混悬颗粒;味甜而芳香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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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1.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3.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