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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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25mg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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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康立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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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23 |
国药准字H20073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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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原发性高血压 2.急性心肌梗死(2-9 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NYHA II 和 III) 3.非糖尿病肾病患者(肌酐清除率<70 ml/min/1.73m2, 尿蛋白>1 g/天),尤其是伴有动脉高血压的患者 4.在心血管危险增加的患者,如明显冠心病病史、糖尿病同时有至少一个额外危险因素、外周动脉闭塞性疾病或者脑卒中,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可能性。 |
(1)原发性高血压。单独用药或与其他药物合用。 (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单独用药或与其它抗心绞痛药物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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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起始剂量为1.25mg至2.5mg,每日一次,根据医嘱调整剂量。肾功能损害患者每日最大剂量不能超过5mg。 |
1.治疗高血压: 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虚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初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可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剂量。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调整剂量,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的情况下,可于较短时间内开始剂量调整。 2.治疗心绞痛: 初始剂量为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校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10mg/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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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已观察到如下列不良反应: 心血管:可能会出现血压过度降低(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伴有头晕、头重脚轻(一些病人注意力丧失)、出汗、虚弱、视觉障碍等症状,罕见意识丧失(晕厥)。 肾脏:偶而可发生肾损害或者肾损害加重,在个别病例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观察发现罕有蛋白尿,有时蛋白尿伴有肾功能恶化。 呼吸道:有时干咳无痰和支气管炎,罕见气短、鼻窦炎、鼻炎,个别病例可能发生支气管痉挛、舌炎和口腔干燥。 胃肠道/肝脏:偶尔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如胃痛、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一些病例胰酶升高)和消化系统紊乱,很少发生呕吐、腹泻、便秘和食欲丧失。 皮肤,血管:偶发皮肤过敏反应,如斑丘疹或苔癣疹或皮疹,荨麻疹和瘙痒罕见,可能发生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多形红斑或累及唇、脸和/或四肢的血管神经性水肿,需要停用雷米普利治疗。也可能发生较轻微的非血管神经性水肿,如踝关节周围。 在使用ACE抑制剂治疗期间,极少见牛皮癣样疹或天疱疮样疹、皮肤对光过敏、面红、结膜刺激、脱发、指甲松离及加重或引起雷诺现象。 |
患者对本品10mg/日的剂量可很好耐受。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治疗高血压或心絞痛的试验中,最常见的副作用是头痛、水 脚、疲劳、嗜睡、恶心、腹痛、潮红、心悸和眩晕。在这些临床试验中未发现与本品相关的临床检验指标异常。 上市后观察到较少的副作用有:発头症、大便习惯改变、关节痛、衰弱、背痛、消化不良、呼吸困难、牙增生、男子女性型乳房、高血糖症、阳痿、尿频、白血球减少症、全身不适、情绪变化、口干、肌肉痉挛、肌痛、周围神经病变、胰腺炎、出汗增加、晕厥、血小板减少症、血管炎和视觉障碍。在多数情况下,上述改变与本品的因果关系尚未确定。 过敏反应罕见,包括瘙痒症、皮疹、血管源性水肿和多型红斑 曾有极罕见的肝炎、黄疸、肝酶升高的报道(通常与汁谈积相一某些因病情较重而住院的病例据报道与使用氨氯地平相关。在许多情况下,其因果关系不能确定。 与其他的钙拮抗剂相似,以下的不良事件也有少数报道,但事件难以与基础疾病的自然病程相区分,如;心肌梗塞、心律失 常(包括室性心动过速和房颜)以及胸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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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采用本品治疗时,不能使用聚丙烯腈或甲基烯丙基硫化钠高通量滤膜(如 AN69)进行透析或血液过滤,也不能使用硫酸右旋糖苷进行 LDL(低密度脂蛋白)分离清除。 若必须进行透析、血液过滤或 LDL 分离清除,治疗必须换用非 ACE 抑制剂,或者使其他的透析膜。 服用 ACE 抑制剂时进行针对昆虫毒素(如蜜蜂或黄蜂)的脱敏治疗,可能触发过敏样反应(如血压下降、气短、呕吐、皮肤过敏反应),有时可能威胁生命。过敏反应也可出现昆虫叮咬后(如蜜蜂或黄蜂叮咬)。 如果必须进行昆虫毒素脱敏治疗,必须临时用其他类型的合适药物替代 ACE 抑制剂。 |
对二氢吡啶类药物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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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苯磺酸氨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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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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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以下情况仅在效益明确大于风险,并对有代表性的临床和实验室指标规律监测后才可使用雷米普利: -临床相关的电解质紊乱 -免疫反应紊乱或结缔组织疾病(如红斑狼疮、硬皮病) -同时全身应用抑制免疫反应的药物(如皮质甾类、细胞抑制剂、抗代谢类),别嘌呤醇,普鲁卡因胺或者 锂。 2.在较高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活性患者,由于 ACE 的抑制,存在突然明显血压下降和肾功能损害的危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第一次使用雷米普利或者增加剂量,应严密监测血压,直到预期不会出现进一步的急性 血压下降。 下列情况预期可能出现较高的肾素-血管紧张素活性: -已经服用利尿剂的患者 -盐和/或液体丢失的患者 -严重高血压患者 -心衰患者,尤其在急性心肌梗死后 -左室流入道、流出道梗阻病人(如主动脉缩窄或者二尖瓣狭窄,肥厚型心肌病) -血液动力学相关的肾动脉狭窄患者(可能有必要停用利尿剂治疗) |
1.警告:在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尤其是对那些有严重的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有心较痛发作频 率增加、时间延长和成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的个例报道,其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 2.本品的扩张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然而,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 本品与其它周围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慎重。 3.充血性心衰患者: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持抗剂应谨镇。 在安慰剂对照的 PRAISE研究中,同时接受地高辛、利尿剂和ACEI治疗的心功能不全病人(NYHAⅢ-1V级),联合本品治 疗,随访平均14个月,未观察到对患者的生存率或发病率(指致死性心率失常、急性心肌梗塞及由于心衰加重而住院的发生率)有负面的影响。在697名NYHAⅡ-Ⅲ级心功能不全患者,8-12周的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中,通过测量运动耐量、左室射血分数和临床症状等指标显示本品不会使患者的心衰症状加重。 4.肝功能损害患者:与其他所有钙持抗剂相同,在肝功能受损时本品的半衰期延长,但未确定相应的推荐剂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本品应谨慎。 5.肾功能衰竭患者:仅10%的药物以原形由尿液排泄,氨氯地平的血药浓度的改变与肾功能损害程度无相关性。因此,对这些患者可以采用正常剂量。氨氯地平不能通过透析清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