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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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0.4g*20粒(特格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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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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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60 |
国药准字Z20054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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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柔肝和胃,散瘀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急慢性胃炎,胃溃疡,糜烂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及胃出血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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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每日口服1次10mg,根据病情也可每日口服一次20mg。在一般情况下,胃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的给药以8周为限、十二指肠溃疡的给药以6周为限。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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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据报告,在总病例1244例中,有22例(1.77%)出现了不良反应。此外,据报告有82例(6.59%)的临床检查值出现异常(至获认可时)。 1.严重的不良反应(类似药物) (1)休克:有报告指出,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偶尔会引起过敏反应或休克。因此,当见有异常状况时,应终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2)血象:有报告指出,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偶尔会引起全血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溶血性贫血。此外,有时可见粒细胞减少、贫血,因此当出现此类异常状况时,应终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2.严重的不良反应(国外病例) 视力障碍:在国外有使用类似药物(奥美拉唑)而引起视力障碍的报告。 3.其他不良反应:表格内容详见说明书。 过敏症:皮疹、荨麻疹、瘙痒等。(出现此类症状,应终止用药) 血液: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终止用药等适当措施。 ) 肝脏:AST、ALT、ALP、Y-GTP、LDH、总胆红素升高(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生化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终止用药等适当措施。) 循环系统:心悸。 消化系统:便秘、腹泻、腹胀感。恶心、下腹部痛、消化不良。 精神神经系统:头痛。眩晕、困倦、四肢乏力、感觉迟钝、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有1例肝硬化患者出现四肢乏力、感觉迟钝、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的报告。此外据报告,在国外1例有肝性脑病既往史的肝硬化患者出现了精神错乱、识辨力丧失盒嗜睡) 其他:浮肿、总胆固醇/中性脂肪/BUN升高、蛋白尿。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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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对雷贝拉唑或厨房中任何辅料有过敏的患者。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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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醋)、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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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淡黄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褐色粉末;味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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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3)高龄患者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给予本药时,在病情严重及属于复发性、顽固性病例的情况下,可以一日1次给予20mg。 3.有关适应症的注意事项 使用本药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是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再行给药。 4.有关用法用量的使用时注意事项 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其临床动态,根据病情将用量控制在治疗所需的最低限度内。鉴于对本药尚无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故不宜用于维持治疗。 5.应用时的注意事项。 本药为肠溶片,服用时应咽下,而不要咀嚼或咬碎。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5.青光眼患者慎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