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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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x7粒 |
75m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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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思科制药(眉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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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76 |
国药准字H2014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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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本品为胃粘膜保护药物,用于胃溃疡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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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每日口服1次10mg(1粒),根据病情也可每日口服1次20mg(2粒)。在一般情况下,胃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的给药以8周为限、十二指肠溃疡的给药以6周为限。 |
成人一日2次,每次75mg,用温水搅拌呈乳状液后于早餐后和睡前口服。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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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据报告,在总病例1244例中,有22例(1.77%)出现了不良反应。此外,据报告有82例(6.59%)的临床检查值出现异常(至获认可时)。 |
据国外资料,在服用聚普瑞锌颗粒的4126例中有121例不良反应报告,包括实验室检查值的变化。主要症状表现为,皮疹等过敏症状0.12%,便秘0.22%,恶心0.12%。实验室检查值的变化为,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0.68%,碱性磷酸酶(ALP)升高0.44%,乳酸脱氢酶(LDH)升高0.27%,嗜酸性细胞增多0.27%,甘油三酯升高0.17%。(1)重要不良反应肝功能障碍、黄疸(发生率不明):若出现AST、ALT、γ-三磷酸鸟苷(γ-GTP)、ALP上升等肝功能障碍和黄疸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2)其他不良反应出现下列不良反应时,根据症状采取相应措施。注:发生过敏应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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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对雷贝拉唑钠或处方中任何辅料有过敏的患者。 |
对聚普瑞锌、肌肽和锌盐过敏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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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 化学名:2-[[[4-(3-甲氧基丙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钠。 分子式:C18H20N3NaO3S 分子量:381.43。 |
本品主要成分为聚普瑞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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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肠溶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包衣微丸。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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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3)高龄患者。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给予本药时,在病情严重及属于复发性、顽固性病例的情况下,可以一日1次给予20mg。 3.有关适应症的注意事项:使用本药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是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再行给药。 4.有关用法用量的使用时注意事项: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其临床动态,根据病情将用药量控制在治疗所需的最低限度内。鉴于对本药尚无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故不宜用于维持治疗。 5.应用时的注意事项:本药为肠溶微丸,服用时应咽下,而不要咀嚼或咬碎。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