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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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6g |
2g*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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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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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439 |
国药准字Z11020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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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咽,消肿止痛。用于肺胃蕴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失音声哑、口干舌燥、干咳少痰。 |
本品清热利咽,生津润燥。用于肺热津亏,咽喉不利,口舌干燥,声哑失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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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8克,一日2次。 |
口服。温开水送服或噙化。一次2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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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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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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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青果、金银花、黄芩、北豆根、麦冬、玄参、白芍、桔梗 |
诃子肉、川贝母、百药煎、乌梅肉、葛根、茯苓、甘草、天花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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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味微苦。 |
本品为褐色的水蜜丸;味甘、微酸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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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失音声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辛辣食物。 2.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声哑失音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