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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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36g |
0.1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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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积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亿腾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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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0513 |
国药准字H10983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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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本品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及敏感葡萄球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2.本品也可用于螺旋体感染和作为风湿热复发和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 |
希刻劳“适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中耳炎: 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 由肺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扁桃体炎): 由化脓性链球菌 (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和卡他莫拉氏菌引起。 注:青霉素是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 的常用药,美国心脏协会推荐羧氨苄青霉素作为预防牙科、口腔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细菌性心内膜炎的药物,在此方面,对于预防a溶血性链球菌感染,青霉素V是合理的选择。 一般说来头孢克洛对于消灭鼻咽部的链球菌有效,然而,对于预防继发性风湿热或细菌性心内膜炎,目前尚无证实头孢克洛疗效的重要数据。治疗β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至少应给予10天的头孢克洛治疗量。 尿道感染(包括肾盂肾炎和膀胱炎):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克雷白氏杆菌属和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引起。 注:头孢克洛对急性和慢性尿道感染都有效。 皮肤和皮肤组织感染:由金葡球菌和化脓性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 鼻窦炎 淋球菌性尿道炎 应进行适当的组织培养和敏感性研究,以测定致病菌对头孢克洛的敏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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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成人 (1) 链球菌感染:一次125~2.0mg,每6~8小时1次,疗程10日。 (2)肺炎球菌感染:一次250~500mg,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日。 (4)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咽峡炎):一次2.0~500mg,每6~8小时1次。 (5)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250mg,一日2次。 (6) 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2g,6小时后再加服1g。 2.儿童。 (1) 按体重,一次2.5~9.3mg/kg,每4小时1次;或一次3.75~14 mg/kg,每6小时1次;或一次.~18.7 mg/kg,每8小时1次。 (2)预防心内膜炎:27kg以下小儿剂量比成人减半。 |
希刻劳均由口服 成人:成人常用剂量是0.25g, 每8小时一次。支气管炎和肺炎的剂量是0.25g一次,每日三次。鼻窦炎推荐剂量为 0.25g一次、每日三次,共10日。较重的感染(如肺炎)或敏感性稍差的细菌引起的感染、剂量可加倍。每日4g的剂量曾在正常人安全地用了28日,但每日总量不宜超过此量。 治疗男性和女性急性淋球菌尿道炎、可给予一次3g的剂量,与丙磺舒lg联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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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及黑毛舌。 2.过敏反应: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荨麻疹及其他血清病样反应﹑喉水肿﹑药物热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 3.二重感染: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念珠菌感染(舌苔呈棕色甚至黑色)。 4.少见溶血性贫血﹑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神经毒性和肾毒性等。 |
与头孢克洛治疗有关的不良反应有: 过敏反应:根据报道,约占病人的1.5%,包括荨麻疹样皮疹(1/100)。瘙痒、荨麻疹和库姆斯试验阳性,发生率均 在1/200以下。 曾有报道,使用头孢克洛会发生血清病样反应。这种反应的特点是出现多形性红斑、皮疹及其它伴有关节炎/关节痛的皮肤表现,发热或无发热。与典型的血清病不同之处在于很少与淋巴结病和蛋白尿有关,没有进入循环的免疫复合物,并且无反应后遗症的迹象。人们正在进行深入的研究,血清病样反应似乎是由于过敏,常常发生于头孢克洛第二疗程期间或正在进入第二疗程时。据报道,儿童比成年人更常发生此类反应,总发生率在一次集中试验200例中有1例(0.5%),在总的临床试验8,346例中有2例 (0.024%)[在各次临床试验中儿童的发生率为0.055%,在副作用的自动报告38,000例中有1例(0.003%)]。在治疗开始后几天出现的体征和综合症,停止治疗后几天消退。这类反应偶尔会导致病人住院,但住院时间通常很短(根据上市后监测研究,平均住院时间为2-3天)。在这些需要住院的病人中,入院时其综合症从轻微至严重不等,儿童中严重反应发生率较大。抗组胺剂和糖皮质激素似乎增强体征和综合症的缓解。未见有严重后遗症的报道。更为严重的过敏反 应(包括Stevens-Johnson 综合症、毒性上皮坏死溶解和过敏 症)罕见报道,有青霉素过敏史的病人,可能更常发生过敏反应。 胃肠道综合症:发生率约2.5%,其中包括腹泻(70例中 占1例)。曾有恶心、呕吐的报道。 伪膜性结肠炎综合症,可能在抗生素治疗期间或之后出 现。有报道,在使用大量广谱抗生素后,会引起伪膜性肠炎。 暂时性肝炎,罕见于报道。胆汁郁积性黄疸曾有报道。 其它与治疗有关的副作用包括:嗜曙红细胞增多(50例 中有1例)。生殖器瘙痒或阴道炎(100例中不足1例),血小板 减少、间质性肾炎有报道。念珠菌病曾有报道。 因果关系未明确: 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机能亢进、神经过敏、失眠、精神错乱、高血压、头晕、幻觉和嗜睡,这些均罕见于报道。 曾有报道,临床实验室试验结果存在暂时异常值。虽然其病因未明,仍列举于下,作为提请医师注意的信息。 肝脏副作用:AST(SGOT),ALT(SGPT)或碱性磷酸酶值稍微升高(后者40例中有1例)。异常的肝功试验曾有报道。 造血系统:正如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报道一样,本品可引起短暂性淋巴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罕见引起溶血性贫血、再障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中性粒细胞减少,嗜 酸粒细胞增多,血管性水肿曾有报道。 肾脏: BUN 或血清肌酐水平稍微升高(后者人数不到 1/500)或尿分析异常(人数不到1/200)。异常的肾功能试验曾有报道。 某些头孢菌素可以引起癫痫病,特别是肾功能不全病人又未减少剂量时,如果发生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应该停 药。如果临床需要,可给予抗惊厥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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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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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青霉素V钾。 |
本品活性成份为头孢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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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细小颗粒或粉末;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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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治疗链球菌感染时疗程需10日,治疗结束后宜作细菌培养,以确定链球菌是否已清除。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
一般注意事项:长期使用头孢克洛,会使不敏感菌株大量繁殖。因此,对病人细心观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必须采取适当措施。 曾有报道,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期间,库姆斯氏试验呈直接阳性。有报道,在使用头孢克洛治疗时,发现库姆斯试验呈直接阳性。必须认识到,例如在血液学研究或在输血的交叉配血过程中(当进行抗球蛋白试验时)或对其母亲在分娩前服过头孢菌素的新生儿进行库姆斯氏试验,库姆斯氏试验呈阳性可能与药物有关。 存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时要慎用头孢克洛,因为头孢克洛 在无尿症病人体内的半衰期为2.3~2.8小时。对于中度至严重肾功能受损病人,剂量通常不变。在这种情况下,头孢克洛的临床经验有限,因此,应进行仔细的临床观察和实验室研究。 对于有胃肠道病史(特别是结肠炎)的病人、使用抗生素 (包括头孢菌素)要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