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4g(相当于原药材10.5g) |
10g*20袋 |
|
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600 |
国药准字Z4402342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湿。用于下焦湿热所致的小便短赤,淋沥涩痛。 |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4次。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2次。 |
|
副作用 |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岗梅、山芝麻、五指柑、淡竹叶、木蝴蝶、布渣叶、火炭母、金沙藤、广金钱草、金樱根。辅料为蔗糖粉。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苦。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 2.孕妇慎用。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