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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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6g |
每袋装10克(无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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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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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43 |
国药准字Z20073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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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解毒。用于治疗便秘、疮痈。 |
疏风清热,凉血止痛。用于脾胃积热、风热上攻所致的头痛身热、口干口臭、便秘燥结、牙龈肿痛;急性齿根尖周炎、智齿冠周炎、急性牙龈(周)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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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首次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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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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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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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大黄,黄芩,黄柏,栀子。 |
石膏、地黄、青皮、青黛、牡丹皮、细辛、白芷、防风、荆芥、甘草。辅料为: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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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水丸;味苫。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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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