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0.4g*9粒 |
|
生产企业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612 |
国药准字Z2005013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搔痒症,亦用于手足皲裂。用于牛皮癣及扁平苔癣的对症治疗。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及败血,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银屑病,过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等。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百癣夏塔热胶囊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局部有感染者禁用。 2.孕妇、特别是妊娠3个月内的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克含醋酸曲安奈德0.01克,尿素1.0克。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 芦荟、西青果。 |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服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