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袋)装(1)1.5g(2)1.53g(薄膜衣颗粒) |
每片含维生素C49.5mg、对乙酰氨基酚10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05mg |
|
生产企业 |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417 |
国药准字Z2002785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性病之发热,如扁桃腺炎﹑上呼吸道炎﹑咽炎﹑气管炎﹑感冒所引起的高热以及温热病之烦热不解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肿痛。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用温开水送服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禁用。 |
|
成分 |
工牛黄、穿心莲、磁石、竹叶卷心、广升麻、沉香、寒水石 新雪颗粒、栀子、石膏、硝石、芒硝、珍珠层粉等14味 |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或薄膜衣颗粒;气香,味苦、微咸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片后显灰褐色,夹杂有少许白点;气微,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并发症者应去医院就诊。 5. 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对新清宁胶囊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胺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