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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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 |
每瓶装15ml;每瓶装20ml;每瓶装30ml;每瓶装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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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金龙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华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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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67 |
国药准字Z20027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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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润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咳嗽,咽痛,痰黄粘稠,口舌干燥,气促胸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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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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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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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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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蛇胆汁、川贝母、桑白皮、麻黄、枇杷叶、桔梗、牛白藤、白薇、肿节风、百部、薄荷油;辅料为枸橼酸、防腐剂(苯甲酸钠)、蔗糖。 |
鲜竹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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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有清凉感。 |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液体;具有香气,味微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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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