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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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3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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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九华华源药业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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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469 |
国药准字Z1090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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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咽喉炎属外感风热、热毒壅盛证,症见发热、咽喉肿痛。 |
本品宣肺祛痰,止咳平喘。本品用于外感风寒所致的咳嗽、痰多清稀、咳甚而喘;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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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本品连服七日为一疗程,可以连续服用三至五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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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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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婴儿及哺乳期妇女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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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连翘、拳参。 |
本品紫菀﹑橘红﹑桔梗﹑枳壳﹑百部﹑五味子﹑陈皮﹑干姜﹑荆芥﹑罂粟壳浸膏﹑甘草﹑氯化铵﹑前胡﹑薄荷素油。辅料为:磷酸氢钙﹑糊精﹑羧甲淀粉钠﹑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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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黑色;味微苦、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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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不宜再受风寒。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肺热、肺燥之干咳及咳痰带血者慎用。 5.该药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7.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10.如需连续疗程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11.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12.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3.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4.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