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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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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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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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493 |
国药准字H1998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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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需要迅速利尿或不能口服利尿的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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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起始剂量为每次lOmg,每日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可将剂量增至每次2Omg,每日一次 |
除另有医嘱,否则每日一次,每次1粒(50mg),用适量温水整粒吞服(不可咀嚼)。 对循环不稳定的患者,首次服药可能引起血管性虚脱症状,也可能产生硝酸盐性头痛。可在开始治疗时服用非长效制剂-单硝酸异山梨酯(如艾复咛20mg)早晚各半片以明显减少上述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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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不良反应有头痛﹑眩晕﹑疲乏﹑食欲减退﹑肌肉痉挛﹑恶心呕吐﹑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便泌和腹泻。 2.长期大量使用可能发生水和电解质平衡失调。 3.治疗初期和年龄较大的患者常发生多尿。 4.个别患者由于血液浓缩而引起低血压﹑精神紊乱﹑血栓性并发症及心或脑缺血引起心律紊乱﹑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或昏厥等。 5.低血钾可发生在低钾饮食﹑呕吐﹑腹泻﹑过多使用泻药和肝功能异常的患者。 6.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偶见搔痒﹑皮诊﹑光敏反应﹑罕见口干﹑肢体感觉异常﹑视觉障碍 |
1.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 2.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 3.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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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肾功能衰竭无尿患者禁用。 2.肝昏迷前期或肝昏迷患者禁用。 3.对本品或磺酰脲类过敏患者禁用。 4.低血压、低血容量、低钾或低钠血症患者禁用。 5.严重排尿困难(如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本品 |
1.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患者禁用。 2.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患者禁用。 3.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患者禁用。 4.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患者禁用。 5.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患者禁用。 6.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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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托拉塞米 |
主要成分为单硝酸异山梨酯。化学名:1,4:3,6-二脱水-D-山梨糖醇-5-硝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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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小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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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电解质(特别是血钾)、血糖、尿酸、肌酐、血脂等。 2.本品开始治疗前排尿障碍必须被纠正,特别对老年病人或治疗刚开始时要仔细监察电解质和血容量的不足和血液浓缩的有关症状。 3.肝硬化腹水患者应用本品进行利尿时,应住院进行治疗,这些病人如利尿过快,可造成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和肝昏迷。 4.本品与醛固酮拮抗剂或与保钾药物一起使用可防止低钾血症和代谢性碱中毒。 5.前列腺肥大的患者排尿困难,使用本品尿量增多可导致尿潴留和膀胱扩张。 6.在刚开始用本品治疗或由其他药物转为使用本品治疗或开始一种新的辅助药物治疗时,个别患者警觉状态受到影响(如在驾驶车辆或操作机器时)。 7.本品必须缓慢静脉注射,本品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后静脉注射,但可根据需要用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溶液稀释。 8.如需长期用药建议尽早从静脉给药转为口服用药,静脉给药疗程限于一周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mmHg。 2.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